黎智英案第97天|黎預留500萬墊資「G20全球登報行動」支援抗爭 李柱銘做中間人

2024年11月27日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周三(27日)進行第97天聆訊,下午續由黎智英作供。黎承認李柱銘曾透過Mark Simon向他要求墊支500萬元過渡貸款予「G20全球登報行動」 ,當時以「Li Yu Hin」(李宇軒)名義付款,惟當時不知道,辯稱是由Mark Simon處理,即使最終貸款約156萬元,亦「不關注對方身分」。

囚車下午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就G20全球眾籌登報文宣行動 ,辯方展示一系列相關WhatsApp截圖,包括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於2019年6月26日向黎發送的對話訊息,顯示李當時問黎或Mark Simon是否在港。黎其後收到Mark Simon發送的訊息,提及李柱銘轉達「G20全球登報行動」請求,因「G20」團隊無法及時取得籌款,希望黎提供500萬元過渡貸款(bridge loan),用以墊支登報費用。黎同意協助墊支。

 庭上展示Mark Simon於2019年6月27日向力高員工發送電郵,提及要協助支付報紙的廣告費,並以「Li Yu Hin」的名義付款。 辯方問當時黎是否知道會以李宇軒名義付款?黎指不知道,指由Mark Simon處理。辯方又指最終借出約156萬元,黎會否關心收款人身份?黎稱,對此不在意,不關注對方身分,指這是Mark Simon的責任,但記得Mark有向他匯報收齊還款。

從犯證人李宇軒。

辯方續引述黎與Mark Simon於2019年8月12日的WhatsApp對話紀錄,提問黎當時是否知悉The Fight For Freedom Group已償還墊支的款項,並問及黎向該組織借出款項後,曾否關注該組織的背景,黎稱「我不知道,我不在乎,這不是我關心的事。」

曾向警方稱不識「陳梓華」黎:因不知其中文名 

辯方就控方證人、律師助理陳梓華與黎智英三次會面作提問。黎於2019年7月與陳於何俊仁胞弟開設的餐廳會面首次會面,由李柱銘相約會,當時只知陳英文名是「 Wayland」,而Mark Simon形容陳是「領導全球登報行動的年輕人」。

對陳梓華供稱,與黎、李柱銘等人會面當日,被要求交出手提電話,黎確認,指李柱銘為人謹慎,因保安理由而取走陳的手機,而李柱銘曾形容陳為「young man of frontier (在前線的年輕人)」。黎指,因李知道他擔心當時前線勇武派激進行動,希望透過與前線年輕人會面,嘗試平息激進年輕人的暴力行為,讓他們冷靜下來。

黎指,當警方向他查問是否認識「陳梓華」時,他答不認識,因他從不知道其中文名。惟黎否認陳提到可透過Mark Simon聯絡他,Mark會盡量協助和滿足其訴求。黎又稱,食飯期間才知陳曾向Mark Simon借錢,陳自己亦提及過渡性貸款。黎亦否認會面時曾向陳提及「可利用佢傳媒嘅力量」或曾查過陳的背景等。

「從犯證人」陳梓華。

黎又稱,李柱銘曾指陳屬前線,但非暴力,法官李素蘭問及,前線示威者會使用暴力,而陳屬前線?黎同意,指陳屬前線較保守的人。黎又承認曾向陳梓華發訊息談及「馬鞍山燒人事件」,因希望透過陳平息勇武派的暴力。

黎與陳梓華2019年11月13日在黎家中作第二次會面,同場其他泛民如李永達、何俊仁及林卓廷。黎同意曾向陳梓華說,勇武派不分輕重,如果運動有人死,會失去德道高地及國際支持。惟黎在辯方提問下否認曾在會面中談及《蘋果》及五大訴求。但黎否認曾說要成為「勇武派領袖」,形容此說法「蠢得可笑(farcical)」及自以為是,「如果我咁講就好蠢喇,因為年輕人都唔聽人講,要安撫佢哋都難,仲話接受我做佢哋領袖?我係邊個(who am I) ?如果我這樣說實在非常瘋狂」。

黎亦否認曾提及要求外國制裁、封鎖香港或中國,強諣無提及任何外國事宜,包括與美前眾議員議長佩洛西或時任美副總統彭斯會面。

就黎與陳梓華2019年11月27日在其車上第三次會面,黎承認提及「要向極端勇武攞返話語權」、「現在是組織領袖團隊的時候」。黎解釋,自理大「失着」(unwise)後,認為需要一個領袖團隊。法官杜麗冰問黎「失着」是指什麼?黎回答理大事件後有4成勇武派被捕,故想知道陳對組織領袖團隊看法。 

被告黎智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