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第101天|黎承認曾在Twitter建議港區人大及政協列美國制裁名單 以阻止《國安法》推行

2024年12月03日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周二(3日)進行第101天聆訊,續由黎智英第九日作供。黎承認曾在Twitter提及把支持設立《香港國安法》的港區人大和政協列入美國政府的制裁名單。

囚車今早到達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今穿紫色外套和白恤衫, 續由辯方大律師關文渭主問。辯方展示《蘋果》時任副社長陳沛敏於2020年5月23日向黎發送附圖片訊息,指「港區人大和政協發表聲明支持設立港區國安法」,陳當時指「賣港賊,制裁名單?」,黎回覆是好建議,指自己已在Twitter 上公開他們,美國政府應否將這些人列入制裁名單?」。

黎庭上指,是參考了陳沛敏的提議,故轉發給李兆富,讓他在Twitter發佈,他當時亦同意因這些人支持削弱香港自由。至於帖文加上標籤「#Magnitsky Act( 馬格尼茨基人權法案)」,黎指標籤由李兆富加上,稱當時他對此法案沒詳細了解,只知與制裁相關,亦沒有留意標籤。

辯方律師團隊,前為彭耀鴻, 後為關文渭。(巴士的報記者攝)

陳沛敏及張劍虹均反對 黎堅持推「一人一信救香港」 因為「I was the boss」

辯方展示《蘋果》2020年5月23日頭版報道「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黎指,當時希望阻止《香港國安法》實施,同日陳沛敏向黎傳送黃之鋒的FB截圖,黃之鋒發帖文質疑「真係冇理由叫人哋國家嘅總統SaveHK。」黎當時回應陳沛敏,指黃之鋒說甚麼不重要,亦不同意其說法,指當時是緊急時候,唯一辦法就是勇敢,指「現在對付中共已經沒有其他辦法了」。

黎庭上承認,當時知道很多人不同意「一人一信救香港」的行動,包括李柱銘、陳沛敏及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辯方問那麼黎如何推出此行動?黎指因為「我是老闆(I was the boss)」。

辯方播放2019年7月10日美國智庫「保衛民主基金會」(FDD)訪談片段,黎指「香港正在為與你相同的價值觀而戰,意味我們正在你的敵方陣營中為你的戰爭而戰⋯」。黎解釋,意指香港人、抗爭者「正在敵方陣營中為你的戰爭而戰」,而「戰爭」是指一場「價值觀之爭」, 強調香港在中國境內唯一一個與美國價值觀相同的地方,如能夠抵抗中國侵蝕自由,意味港人與美國有著同樣的戰爭。

有外國領事館職員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曾向美媒指「香港為美國而戰」 指為比喻與價值觀一致

辯方指黎於被捕後,於2020年9月1日接受警方查問時,警方向黎展示《文匯報》於 2019年10月15日題為「肥黎默認『為美打仗』 政界批賣港禍國」的報道,指「黎智英接受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的《六十分鐘時事雜誌》訪問時稱,港人在港英時期培養出『與西方一樣的價值觀』,如法治、自由市場、財產權等,是中國『沒有的』,揚言中國是想奪走港人的『自由』,形容這是『中美新冷戰』的第一場仗,變相承認香港的反政府事件是『為美國打仗』,『我們要抗爭,否則只會一無所有。』」,並聲言自己會「負起抗爭的責任」,對年輕人站出來抗爭覺得感動。

辯方問黎當時香港是否為「美國而戰」?黎庭上指不是,強調香港並非為了美國而抗爭,而是為香港人自身、為反抗中國侵害港人自由,而港人價值觀與美國一致,並非指香港為美國而戰。辯方問黎當時是否為美國說話、美國是否黎的「主子」?黎否認,強調是指香港與美國價值觀一致,並非指與美國有實質聯繫。

黎於《華爾街日報》撰文指中國經濟崩潰 政權亦將崩潰

辯方再提到《華爾街日報》於2019年9月30日刊出的〈There’s Hope for Freedom, Even in China〉 ,文章提到若中國經濟崩潰,其政權合法性亦會崩潰。法官李素蘭關注,黎的文章是否指經濟崩潰(economy implodes)後中國亦崩潰?黎指是因為中共正在發展經濟,如果經濟崩潰,其合法性亦會崩潰,黎強調文章只是其預計。

法官李素蘭再問及,黎早前提到劉祖廸與他會面時提到「支爆」,但黎稱從未聽聞「支爆」?黎解釋,他從未聽聞「支爆」一詞,因「支」是以前對中國的稱呼,而「支爆」是劉祖廸提出的預計,與其文章的「China’s economy implodes」無關。 法官杜麗冰再問及,黎沒聽聞「支爆」但不是指沒聽聞過「China implosion」?黎確認,指當劉提出「支爆」時,他不明白其意思。

警方在庭外戒備。(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妻女到庭聽審。(巴士的報記者攝)

在第100天聆訊中,就黎把旗下離岸公司「LACOCK 」及相關銀行戶口轉讓給陳梓華,黎指是其助手Mark Simon因知陳無法開設戶口而提供協助;但法官李運騰質疑,陳梓華的私人生意與黎有何關係?黎解釋他當時只想幫助陳,形容自己常助人,而他認識陳,又拜托陳平息勇武派的暴力行為,故向陳轉讓公司及銀行戶口只是舉手之勞。另黎又回應法官追問時承認《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仍關注國際社會對《香港國安法》的反應,希望外國支持香港 。另黎智英Twitter個人帳戶帖文以標籤(hashtag)方式提及「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甚至有轉載IPAC帖文,惟黎聲稱不認識IPAC,強調撰文後交給李兆富(Simon Lee) 編輯及發佈,遭法官多番質疑黎是否有閱讀帖文內容,李如沒獲得黎同意,卻用黎帳戶為IPAC宣傳並不合理。

被告黎智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