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第109天|轉載羅傑斯倡制裁中港官員帖文 黎:「覺得好」才轉載
2024年12月13日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周五(13日)進行第109天聆訊,續由黎智英第十七日作供。
辯方展示黎智英Twitter帳戶於2020年7月30日轉載英國人權組織「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Benedict Rogers)的帖文,內容為批評及抹黑香港政府取消數名反對派人士的立法會選舉參選資格,並呼籲英國前副首相兼外交大臣藍韜文(Dominic Raab)「是時候將林鄭月娥及中港官員列入馬格尼茨基人權法案制裁名單。」
黎於庭上指該帖文是由李兆富轉載的,法官李素蘭問黎,他允許李兆富轉載羅傑斯的帖文「是時候將林鄭月娥及中港官員列入制裁名單」,是想向世界帶出什麼信息?黎回覆指轉載就是代表他認同該帖文的內容。辯方律師隨即向黎再確認是否指轉載帖文代表認同其內容,黎稱「是的,否則為什麼要轉載?」辯方律師再問黎是否明白什麼是轉載,黎回覆稱明白,指「覺得好」才會轉載。
法官李素蘭進一步向黎澄清是否認同有關羅傑斯提倡制裁的看法,黎稱他當事並不知道有這個轉載,黎又指,他的帳戶追蹤IPAC(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以及SWHK等,全是李兆富代理,又表示到本案審訊時才知道IPAC,不過認同他本人是戶口持有人,承認自己需為自己Twitter帳戶的言論負責。
辯方律師問黎所指的責任是什麼,黎解釋指他應承擔任何李兆富代表自己的言論或行為。法官杜麗冰隨即指出,黎早前已供稱李兆富是他的Twitter代理人並獲得其全權委託,而黎亦供稱其對李高度信任、與李的關係親密並視李為其門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