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第136天|黎承認撰文鼓勵公眾參與反政府示威 希望外國制裁中國

2025年02月20日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黎智英續作供。控方引述黎的專欄文章,質疑黎通過撰文指通過《逃犯條例》,「香港返魂無術」,是煽動公眾對通過《逃犯條例》的恐懼,黎承認該段內容是其個人意見,並對此表抱歉;文中提到「為甚麼我們要出來遊行?因為行動才有效果」、並要「去到盡,堅決抗爭到底」,黎確認是希望公眾參與反政府示威。控方又引述黎另一篇專欄文章「專橫暴政打壓 我們氣魄不滅」,黎承認外國制裁中國是其願景。

囚車下午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撰文「諗移民定諗遊行」 控方質疑煽動仇恨

控方展示黎智英於2019年5月5日的專欄文章題為「諗移民定諗遊行」,文中提到其舊同事在《蘋果》撰文,「她文章的標題是『諗移民定諗遊行』(我套用她的標題以示敬意),就是跟這個邪惡的林鄭政府拼一拼,還是早走早着」。黎指,他是在引述其舊同事的文章。

文章提到,「明明是利用台灣兇殺案作幌子,來掩飾惡法暗渡陳倉的陰毒,卻仍視全香港巿民是傻瓜的囂張態度,就知道這地方已到了令人無法忍受,無藥可救的地步」。控方問黎在專欄中公開發表這些內容,是否試圖操控公眾對政府的情緒,黎回應指他寫文章是要讓人知道正在發生的事,並指他只是在引述朋友的說話,不是他自己的意見。控方質疑黎透過文章煽動仇恨及離叛,黎不同意。

撰文指控《逃犯條例》 黎認是主觀及個人感受

控方續引述文章指「『逃犯條例』真的通過了,香港看來沉淪返魂無術了」。黎庭上指,這是其朋友的言論,非其個人言論。但法官李運騰隨即指出文章中該句前面寫有「我說」字眼,明顯是黎本人的說法。黎隨即改口承認自己錯了,承認該段內容確實是其個人意見,並表示抱歉。控方續問黎是否意圖透過文章與大眾分享其個人感受,黎表示同意。

控方又指,文章提到「將來修訂了『逃犯條例』還可以隨時拉你鎖你,多神奇的權力」,這反映黎的想法?黎確認是其個人意見。控方質疑屬無根據的指控?黎指,這是其意見,是根據他的理由。控方再問是黎的假設?黎確認。控方再質疑,黎以這些陳述煽動公眾對修訂《逃犯條例》的恐懼?黎指,他只是表達自己的想法。控方指,黎向讀者灌輸恐懼,黎否認,重申只是陳述想法。

至於文中提到「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特首高官對我們蔑視的態度,是在京官對香港人的厭惡和摒棄心態的薰陶下,不由自主的條件反射」,控方質疑是黎的假設。黎指,是他對當時情況的想法。控方稱這是黎的偏見、非客觀評估?黎重申,是其個人對實況的評估,確認是主觀及其個人感受。控方再指,黎嘗試把他的個人情感投放到更多人身上?黎指,他在文中提到「我手寫我心」。

控方再引述文中指「大把大陸人等着來香港,你們香港人這麼麻煩,早走早着好了。在他們心中我們早已被放棄,想你走之心形諸於色,對你棄如敝屣便蔑視你。蔑視往往是令人絕望的心理因素」。控方指這是黎的個人主觀評估、個人感受?黎確認。控方指黎想宣揚個人感受?黎否認。控方再指,黎想讀者都感受到其觀點?黎指,沒這意圖。

黎承認希望公眾續參與反政府示威。

黎承認倡公眾參與反政府示威

文中亦提到「為甚麼我們要出來遊行?因為行動才有效果」,控方問黎提倡要採取行動?黎承認指遊行示威。控方追問是反對政府?黎確認。控方再指包括針對中央政府?黎承認透過文章倡議民眾要採取行動,參與反中央及反特區政府的遊行示威。

此外,控方引述文章段落,「我說,不用說抗爭這麼沈重,就是站出來遊行作最後努力還是可以吧?」控方問,黎把遊行說成是「最後努力」?黎指,至少這是他們可以做的事。控方再指,黎想把事情升級為緊急的事?黎指,他只是著公眾示威、保護家園。控方問,黎想激起針對政府的即時行動?黎重申是叫公眾保護家園。控方再指黎想激起針對政府的仇恨及敵意?黎否認。

前美國陸軍副參謀長基恩(Jack Keane)(左) 。

黎撰文稱「去到盡」 控方質疑與黎早前談及Jack Keane講法相似

控方質疑黎當時無視與政府進行建設性對話?黎反問甚麼形式的對話?法官杜麗冰及控方續指,黎在文中沒提到有其他方式的建設性對話。黎指,因沒有其他建設性對話,反問如何可在文中提到?控方指黎當時意圖透過文章宣揚針對港府的仇恨、蔑視和離叛,黎否認。

控方再指文中提到「我們不能放棄讓他們看到為了保衛家園,我們會去到盡,堅決抗爭到底的事實」,似乎與「從犯證人」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早前證供相似?張曾供稱,黎曾告知他節目嘉賓「好猛」,包括前美國陸軍副參謀長基恩(Jack Keane) ,而張提醒黎擔心太敏感,黎當時回應「以我做咗生意幾十年,以我做生意嘅直覺,佢哋咁搞我,我一定去到盡嘅,我冇得褪嘅」。黎重申,他從未與張談及自己的朋友Jack Keane。控方指黎曾說「佢哋咁搞我,我一定去到盡嘅,我冇得褪嘅」?黎指,可能在其他場合提及,但不涉及Jack Keane。控方再指,黎與張劍虹談及上述說法。黎不同意。

黎稱基於官方資料撰文批港澳辦中聯辦「曲線釋法」 遭法官控方質疑

控方續問及黎於2020年4月26日發表的另一篇專欄文章,題為「專橫暴政打壓 我們氣魄不滅」。文中提到「中共出擊撕掉《基本法》,摧殘香港一國兩制特別行政區地位。沒有釋法權利的港澳辦和中聯辦高調曲線釋法,稱兩辦並非《基本法》22條所指的一般意義上的『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控方問黎基於什麼基礎而撰寫有關字句,黎聲稱是基於官方資料作出陳述,但忘記出處。

法官杜麗冰追問,黎是否指,官方資料表示「沒有釋法權利的港澳辦和中聯辦高調曲線釋法」?黎指,不記得確實內容,指兩部門並非直屬中央政府,但他們有權干預香港事務。

控方向黎清晰指出,事實上根本從來沒有這樣的官方資料,黎的說法並無任何基礎。控方續指黎實際上是意圖透過文章煽惑他人憎恨中央及特區政府,黎否認。

黎的女兒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反駁控方提問 遭法官斥責 指黎只有聆聽控方提問及回答的權利

控方再指黎透過非法手段改變香港法律所規定的事項?黎指,這是控方的想像,無法同意。控方指黎簡單回應是否同意,可節省法庭時間;黎指「如果你說出事實,事情亦會變得更簡單」。此時,法官杜麗冰打斷指:「 黎先生,我們已多次告訴你,控方要向你指出案情,如果你不同意,便說不同意,不需要每次都與控方爭拗,因為他只是向你指出案情」。黎回應指「但如果控方的案情與事實無關,我們又為何要檢視這些證據?」

杜官抬高聲線指,控方有責任向黎指出案情,即使黎可能感到不耐煩,黎否認感不耐煩;杜官再強調,如果控方的指控無關,法官會出言阻止,若法官沒阻止,控方便有權向黎提問,而黎要回應是否同意。黎問他是否有權提出質疑?杜官指,黎沒有權,著黎聆聽控方的提問再回答,便不會浪費法庭時間。

控方續問及,黎在文中提到「今次中共是真的打到嚟,打響了香港特別行政區終結的開始,將剝奪香港人的法治和自由,沒有了自由的你怎會仍是同樣一個人,怎會是無事?不,我們是大禍臨頭!」控方問這是黎的假設?黎指是其個人意見。控方再指黎把自己的想法傳揚給讀者?黎指只是陳述自己的意見。控方質疑屬完全沒有根據的陳述?黎不同意。

黎承認希望外國制裁中國 撰文籲巿民大眾上街支持勇武 

文中又提到「因此我們會繼續起來抗爭到底…各國尤其美國向中國責難及局部制裁,迫使中共不敢太明目張膽」。控方問黎是提倡外國制裁中國?黎指這是他的願景,由外國責難中國。控方再問這是黎當時的希望?黎確認。

文中另提及「連年邁地位崇高的李柱銘都公然逮捕,明顯不過是想高調威嚇香港人,讓香港人以後再不敢出來示威遊行。願意站出來示威遊行的和理非是大多數的香港人,這大多數香港人的抗爭意志是中共最害怕的力量…,這些溫和但大多數的市民,是我們整個逆權運動最強大的力量,若被嚇怕不敢再出來示威遊行,剩下屬於小撮的勇武派便容易處理了…中共便輕易制服這幫人,我們整個運動儘管不是完結,也畫上休止符了。」

控方指,黎想反政府運動持續?黎指,他想示威繼續。控方再指,想示威在非暴力示威者及勇武派的結合下繼續?黎稱,最大的力量是非暴力。控方再問,黎關注如果勇武派沒足夠支持,力量會被削弱?黎指,認為他們會被制服。控方指所以黎想勇武派有更多支持以免被削弱?黎指不是,是希望非暴力人士不會怕出門示威。控方再問黎不想「中共便輕易制服這幫人」?黎重申,他不想非暴力人士被嚇怕,因中共可輕易制服勇武派。

控方指黎試圖透過文章煽動暴力?黎否認,強調非暴力才是最龐大的力量,反問控方如何可詮釋為宣揚暴力?控方指黎意圖透過文章宣揚針對港府及中央政府的仇恨,及激發香港居民間的蔑視和離叛;宣揚香港不同階層間的敵意?黎全否認。

被告黎智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