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陳虹秀暴動案重審裁定罪成 即時還柙

2025年03月11日

涉2019年831灣仔衝突案暴動罪的「陣地社工」成員陳虹秀,一度被裁定表證不成立,前年律政司上訴得直,案件發還重審。陳早前不認罪受審,暫委法官鍾明周二(11日)於區域法院裁定被告一項暴動罪成立,即時還柙候判。 

社工陳虹秀2019年8.31灣仔衝突案被裁定一項暴動罪成。(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工陳虹秀被控一項暴動罪,指她於2019年8月31日,在灣仔軒尼詩道與盧押道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經過重審,周二(11 日)在區院裁定陳罪名成立。陳虹秀需即時還柙,笑著與旁聽人士揮手。

陳於裁決前在法院外表示,感謝大家支持,會以平常心面對案件,不想大家擔心,「大家好好照顧自己,保持身心靈健康,無論情況係點都好,好好生活,好好照顧自己,大家都保重」。

由事發、首次審訊獲裁定表證不成立、律政司上訴得直發還重審至今,本案至已歷時逾5年半。

區域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