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5周年|電腦技術員發表煽動言論判囚16周 法官:並非有人公開支持才是成功煽惑

2025年06月29日
30歲電腦技術員涉於「連登討論區」發表38則含「光時」、「港獨」等煽動言論,被控「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於2022年9月27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16周。
被告陳偉倫,報稱電腦技術員,承認於2021年12月24日至2022年6月23日期間,於「連登討論區」發布及/或持續展示陳述;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案情指,被告在「連登討論區」擁有一個名為「詛咒中共早日毁滅(前名為詛咒中共早日瓦解)」的帳戶,於2021年12月至2022年6月期間,在不同帖文發表共38則煽動言論,包括「光時」、「因果由國 容港治己」、「義憤民誠」,以及「香港獨立 唯一出路」等。
控方指,被告的帳戶名稱煽惑他人憎恨及反抗中央、「光時」口號煽惑他人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港獨」言論煽惑他人推倒香港政府;「革命」字眼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警方於2022年6月23日上午在住所拘捕被告,並搜出2部手機及1部手提電腦,他在警誡下保持緘默,錄影會面亦拒絕回答問題。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判刑時指,被告重複留言達38次,而煽動言詞挑動情緒,能引起不同程度的危機,對於一些心有不忿的人,可能有死灰復燃的危險。
羅官又指,被告行為持續近半年,多次重覆發表尖銳言論,反映他心存希望,不想該些訊息被淡忘。
羅官強調,並非有人公開表態支持才是成功煽惑,亦不能低估「默默行事」的人。不過,被告不斷重複以前的口號,缺乏新鮮感及感染力低,亦沒證據顯示涉案留言引起嚴重罪行,將量刑起點定於 25.5周監禁,考慮被告認罪、量刑整體性,判其16個星期監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