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5周年|船務男文員煽動「起義」 法官:借題發揮 渲染暴力 判囚4個月

2025年06月30日

船務文員在「連登討論區」發布49則煽動訊息,主張推翻中央政府、煽動內地城市起義等,承認「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作為罪」,於2023年11月2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監禁4個月。

被告於2023年11月2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監禁4個月。

46歲被告鄒文偉,報稱船務文員,被控於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9月18日期間,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連登討論區」發布、提供及持續提供陳述,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使改變其他在香港依法制定的事項;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案情指,被告擁有名為「掘金拔龜骨」的「連登」帳戶,警方在網上巡邏時發現被告在討論區發布49則訊息,全部均是在其他用戶發布的主題下留言,內容包括「打倒中国共產黨」、「揭竿起義」、被告亦曾留言稱「全世界制裁港共全體違反人權自由」、「絕對要制裁律政司,家屬亦不能幸(倖)免」等,同年9月18 日警方以煽動罪將其拘捕,被告警誡下提供手機及桌上電腦密碼,但對涉案訊息保持緘默。 

總裁判官蘇惠德。

總裁判官蘇惠德判刑時引述辯方書面求情指,被告從事船務工作廿多年,須照顧患抑鬱症的母親,又指他受網上激進思想影響。

但蘇官認為,被告主張推翻中央政府,及煽動內地城市起義等,須判處阻嚇性刑罰;而被告半年內發佈49則相關帖文,在討論區借題發揮,在其他用戶的帖文下留言,挑戰中央的主權威望,鼓吹傷害國家領導人,制裁中共,摧毀內地重鎮,渲染暴力,或令無知的人被煽惑而付諸行動,遂以 6 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後,判囚 4 個月。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