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驢技窮的伎倆撼動不了香港司法公正

2025年08月31日
作者:麥俊豪(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黎智英案結案陳詞階段,控方羅列大量事實證據指證黎智英的控罪。反觀黎智英一方,陳詞自相矛盾、錯誤頻出,多次被法官質疑準備不足。眼看大勢將去,一些別有用心之人又試圖把矛頭對準法官,質疑庭審公正性。這種向香港法治「潑髒水」的低劣伎倆蒙蔽不了世人,更干擾不了香港法院的獨立審判。
庭審程式公開透明、嚴謹公正
黎智英案從2023年12月開庭,已歷經150餘天。法官嚴格遵守刑事訴訟程式。庭審過程全部公開,每日都有大量公眾、記者及外國領事人員旁聽。控辯雙方傳召多名證人作證、出示大量證據。雙方各抒己見、自由辯論,僅黎智英自辯就用時52天,辯護權利沒有受到任何限制。法官公正主持、不偏不倚。法官強調,只會基於事實和法律判決,不會因政治立場、信仰裁定任何人有罪。對於控辯雙方發言中存在的偏差,法官一視同仁地指出。比如,針對辯方過分強調煽動刊物數量占比而忽視刊物是否有煽動內容,法官指出占比數字對審訊沒有説明。而當控方引用馬克·西蒙所發資訊證明黎知道受外部勢力關注時,法官指出所用證據為傳聞。當控方主張為節省時間選擇性播放涉案節目片段時,法官為避免不公,堅持用數天時間播放全部片段。在黎智英健康問題上,法官實事求是公正處斷。一方面,辯方指黎身體抱恙,法官表示如有身體不適可隨時給予小憩,體現出人性關懷。另一方面,對辯方操弄健康話題要求缺席聆訊,法官沒有輕易採信,並根據醫生檔確認黎適合出庭。
對庭審的抹黑荒誕可笑
只要略加分析,不難發現這些論調的荒謬之處。
如所謂「法官過度介入、進行有罪推定」:主持庭審、把握節奏本就是法官職責,法官提問十分正常。表面看,法官似對辯方發問更多,這主要是辯方邏輯錯誤、前後矛盾、準備不足等原因所致。細看下來,法官的每處發問都切中要害、合理公正。如辯方稱,制裁個別官員和制裁中國或香港主體不同,把執行公務的官員和他服務的主體相切割,因此法官詢問「假如是針對前特首林鄭月娥的制裁,是否為針對香港的行動」,一語道破其邏輯的荒謬性。辯方提到黎很少與馬克·西蒙談及政治,法官提醒這與此前庭審中的證據相矛盾。辯方還存在書面陳詞明顯缺少證據支持等低級問題,錯漏百出,能怪法官一針見血地指出嗎?黎智英重金聘請的頂級律師團隊表現如此不堪,莫非在鐵證面前打算「躺平」了嗎?
再如所謂「黎智英因從事新聞工作而入獄」:辯方提出,應給予新聞媒體更大言論自由,而不顧黎智英被捕不是因為從事新聞工作、而是因為行為觸犯香港國安法的事實。這不禁讓人懷疑,新聞媒體是特權階層嗎?《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規定,為保障國家安全,可以通過法律限制言論自由。辯方似乎在主張超越新聞自由底線、肆意危害國家安全的特權,敢問世上哪個國家會縱容這種特權?何況黎智英很多犯罪事實和新聞自由都扯不上關係,比如勾結「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政客與新聞自由相關?黎智英與美國政客會面並揚言「為美國而戰」也是新聞工作?把黎智英危害國家安全的種種行徑誇讚成新聞自由,何嘗不是對新聞自由的一種褻瀆!
黎智英案三位主審法官專業、公正,這是不爭的事實。至於有些人把矛頭對準法官,恰恰說明面對鐵證黎智英一方黔驢技窮,只能狗急跳牆攻擊法官、造謠受到不公正審判,乞求外國主子「營救」。然而,香港的法官是嚇不倒的。26日,高等法院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法官直言,威脅制裁處理案件的法官本身就是對法治的「逆向腐化」,擲地有聲地表示「我們不受人威脅,純粹依據法律審理案件」。律政司也在近日發佈的《香港刑事檢控2024》中重申,依法獨立檢控、不受任何干涉。這一切都是對香港司法公正的有力宣示,也是對外部勢力抹黑的堅定回擊。相信法官定能秉持無懼、無偏、無私、無欺之精神,依據事實法律做出令人信服的判決!
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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