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口岸爆炸案| 陪審團第三天退庭商議至晚上仍未達成裁決 9.4繼續

2025年09月03日

2020年明愛醫院及羅湖口岸等炸彈案,8名男女涉案被控反恐條例下的「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等罪,全部被告否認控罪於高院受審。9人的陪審團自星期一(9月1日)早上11時開始退庭商議,至星期三(9月3日)晚上8時仍未能達成裁決,即需要在法庭作第三晚留宿。法官陳仲衡宣布,明(9月4日)早上8時45分陪審團將續商議裁決。

早上囚車進入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陳官今早8時45分開庭, 表示下午1時至2時半為午飯時間,如果陪審團用膳後,亦可早於2時半開始商議裁決,著陪審員要「善待自己,唔好太辛苦」。

警方早上在法庭外戒備。巴士的報記者攝

至晚上8時再開庭,陳官表示,陪審團整天不停思考討論,大家需要休息,周四早上8時45分續商議,又指法庭晚上和早餐都會為陪審員提供橙和蘋果。

晚上囚車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8名被告依次為37歲無業何卓為、26歲裝修工李嘉濱、28歲金融從業員吳子樂、30歲程式工程師張家俊、29歲文員楊怡斯、25歲入境處登記主任張琸淇、23歲浸大學生何培欣及25歲測量員周皓文。其中被告楊怡斯、張琸淇、周皓文獲准保釋。

首7名被告被控「反恐條例」下「串謀犯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期間犯案;7人亦被控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罪;次被告李嘉濱另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第8被告周皓文則被控一項「企圖製造炸藥」罪。

高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