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店東主涉協助罪犯等被捕 消息:請手足做「一日店長」支薪10萬極不尋常

2025年11月25日

警方國安處24日拉咗一男一女,據悉被捕男子是葵涌廣場黃店「鳩戟」東主。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協助罪犯」罪及「管有危險藥物」罪。

涉案男子涉嫌於2020年10月至2025年10月期間,多次透過「鳩戟」的社交媒體平台發布具煽動性貼文,包括煽動敵對中央政權、號召武裝革命的片段、倡議港人成立「海外臨時政府」,並展示帶有「港獨」意味的旗幟及標語。警方亦於被捕男女位於葵涌區的住所搜獲懷疑毒品大麻。

Ariel留意到,今次被捕男子還涉嫌「協助罪犯」。據了解,警方早前調查另一宗「煽惑他人參與暴動」案件時發現,今次被捕男子以日薪方式聘請「煽暴案」被捕的吳子樂,於該店擔任「一日店長」數天,並向他支薪約10萬元。

由於有關薪酬水平明顯過高,極不尋常,警方懷疑有人借短期聘請作幌子,向吳子樂提供大額資金,助其持續從事違法及危害國安的活動,於是作出今次拘捕行動。

另有消息指,昨日另一九龍城區食店「嚐樂」東主,亦懷疑涉案被警方帶走調查。

網上資料顯示,涉事兩店均標榜「黃色經濟圈」立場,並多次推出「一日店長」活動,聘請涉「黑暴」及國安案件「手足」。

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24條,「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7年監禁,若具煽動意圖而勾結境外勢力作出該些行為,則可判處最高10年監禁。另外,「協助罪犯」最高亦可被判處10年監禁。

高人話,2019年政治狂熱退潮,但仍潛藏暗湧,標榜自己係「黃店」發布煽動貼文、組織「一日店長」呢類活動,就不單為反中亂港勢力提供宣傳平台,更令社會分化,性質極為嚴重。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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