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發布煽動刊物3項罪名成立 法官信納黎為主腦

2025年12月15日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為本港首宗涉及勾結外國勢力罪的審訊。經歷156日審訊,案件今(12月15日)上午10時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庭裁決。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裁定,黎智英三項控罪包括「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及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均罪成;2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分別涉及《蘋果日報》及「重光團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則涉及《蘋果日報》,相關的公司亦同樣罪成。

法庭信納黎是指控串謀的主腦,在實行串謀行為時,利用蘋果不同平台,並得到其公司同意。法官指,連同其他認罪被告會一起求情及判刑,指示於2026年1月2日下午4時前提交書面陳詞,1月12日會作口頭求情陳詞,預留4日,並盡早訂下判刑日期。黎聞判後神情平靜,向旁聽席的家人揮手點頭道別,其妻則微笑回應。

早上囚車到庭。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官杜麗冰甫開庭,提醒不可有任何個人干擾法庭。杜官指,相關判詞共855頁,法庭將讀出總結部分。杜官指,控方證據顯示,Whatsapp訊息大部分由黎智英發出。而國安法生效前,黎智英已經開始聘請美國退休將軍兼前副參謀長Jack Keane、前國防副部長Paul Wolfowitz ,介紹黎予蔡英文助手江春男。而黎長年對中國深懷怨恨,由專欄「成敗樂一笑」文章、網上直播訪談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及霍士新聞已可清楚見到,黎邀美國幫忙令中國政府倒台;而黎的證供自相矛盾,前後不一,不可信納。

警方在法院一帶加強戒備, 多名警員在法院外駐守,出動「劍齒虎」裝甲車及多輛警車。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庭評估、分析同謀者時,了解他們可能有動機撒謊以獲取減刑,法庭會留意所有證供文件作分析,案中有足夠證據支持他們證供,控方證人在盤問下沒有動搖。法官指,不容爭議證據顯示,黎與《蘋果》高層及公司串謀,法庭亦信納案中證據,指出黎與從犯證人李宇軒、陳梓華請求外國制裁。

黎從助手Mark Simon收到訊息,Mark Simon在背後做事,安排黎在華盛頓與美政要會面,包括
2019年6月28日Mark Simon 通知黎,「我們在白宮訂立兩次見面,Bolton (時任美國國家安全顧問John Bolton)已確認,你會見到 Bolton助手發出的電郵」,要求保密;最終在2019年7月,黎在華盛頓會見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及副總統彭斯,就港府推動《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一事提出對香港制裁、封鎖及敵對行動。

法官指,毫無疑問「神秘人物」Mark Simon從中游走,協助黎和美國高級官員會面,游説並爭取他們支持,針對中國和特區政府。到2019年 11月,時任美總統特朗普簽署「香港人權法案」,黎說「非常好,現在所有人都可以鬆一口氣」,在Whatsapp群組, 包括成員李柱銘和Mark Simon,黎指特朗普知道在他的貿易談判和其他事情上,香港是多麽有利的籌碼,指新的冷戰展開。

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從左至右)。

法官指,正如之前法庭提出,2020年5月《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和《蘋果》前副社長陳沛敏提及過,因當時《國安法》即將成為事實,黎發出「一人一信救香港」的行動,張劍虹曾說,黎希望美國總統爲此實行制裁;2020年6月,黎希望撤銷離境法庭限制,沒透露美國行程目的是和官員見面,黎相信Mark Simon在美國政府好很大人脈,這點可由Mark Simon為黎安排,2019年7月、10月與美國高級官員和議員中可見。

法官又指,另一點顯示黎在美國政府人脈和影響力,黎甚至可拿得在蓬佩奧發表演講前,提早拿到其草稿。

法官指,黎在台北和「重光團隊」的劉祖迪和陳梓華見面後,同日劉祖迪和陳梓華、李宇軒進行視像會面,覆述與黎見面内容,從李宇軒的證供得到確認,黎知道「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成立及成立目的,相關資料顯示李宇軒曾轉給黎一個聲明的網上連結,名稱是「美國國務院就中國全國人民代表會已定立香港國安法」;2020年5月28日,黎回應,「剛剛看到,好希望周末特朗普有更多嚴厲制裁措施」,黎態度感高興。

法官指,毫無疑問,黎動搖中共管治的意圖從來沒有改變,《國安法》生效後,以隱晦方式行動,從《Live Chat with Jimmy Lai》可看到,黎在第二次被捕後,張劍虹探訪黎時,黎和張說繼續如常經營《蘋果》。法官指,絕大部分證據唯一推論,無論在《國安法》前後,黎的唯一意圖是尋求中共倒台,代價是犧牲香港人利益都好,串謀行動是做到發佈煽動刊物的最終目的,有蓄意意圖進行。

陳日君與黎智英的妻兒。巴士的報記者攝

判詞撮要指黎智英非因政治觀點或信念而受審 

在判詞撮要中,法庭清楚表明,黎智英並非因其政治觀點或信念而受審,法庭單純考慮有關的法律和案中證據,以決定控方是否已把各被告面對的控罪證明至毫無合理疑點。法庭亦強調,黎智英在《國安法》實施前的所作所述並不是控罪的主體,而只構成與控罪相關之證據的背景。

判詞提到,案中的主要控方證人為6名從犯證人,當中4人(即張劍虹、陳沛敏、楊清奇和周達權)是《蘋果》的高層,他們各自供述黎密切管理和親自控制《蘋果》的編採方向,以至於當時負責《蘋果》社論及論壇版的主管楊清奇稱之為「鳥籠自主」。他們供稱,黎在「飯盒會」上將自己的政治觀點告知,而社論作者必須得到黎的許可才獲聘用。 

判詞又提到,黎提供五百萬港元資助「重光團隊」的陳梓華、李宇軒作為全球登報費用; 陳梓華與黎曾先後六次會面,黎又想另一成員劉祖廸和陳梓華進行國際游説,需團結不同板塊,包括議會、國際和街頭線三條戰線,才能達到「支爆」,即經濟和政權的崩潰。 

早上大批市民輪候入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庭裁定控方證人均為誠實可靠的證人,從陳梓華的證供充分展現,他非常明確闡述了他與黎智英、Mark Simon和李宇軒的交往。法庭在考慮過所有證據後,認為控方證人的證供清晰有力,且當時他們與黎、以及黎與Mark Simon和其他人之間的WhatsApp和Signal訊息,也支持控方證人的證供。另案中的文字訊息和電郵,有助法庭評估控方證人的可信性和可靠性,及斷定具爭議的事實議題,並為證人在書寫、發送和接收相關通訊當刻的所思所想提供可靠的佐證。 

78歲的被告黎智英、與3間公司包括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被控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和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而黎智英再單獨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大批中外傳媒採訪。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在庭外表示,關於黎智英的健康,他沒有訊息,指剛才庭上見到他精神,沒有補充;至於會否上訴,他指判詞太長,需要先研究,現階段沒有其他資料。

今早上7時許,載着黎智英的囚車已抵達西九龍法院,警方在法院一帶加強戒備, 多名警員在法院外駐守,出動「劍齒虎」裝甲車及多輛警車。在西九龍法院外,有過百人輪候入庭旁聽,包括多名外國駐港領事館職員。案件亦吸引大量中外傳媒採訪。黎智英的妻兒及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則於9時半一同到庭。

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巴士的報記者攝

自2023年12月開審,經歷156日審訊,控方以約90天完成舉證,黎智英亦自辯了52日,期間傳召5名從犯證人包括《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蘋果》前副社長陳沛敏、前《蘋果》論壇版主筆楊清奇及「重光團隊」的李宇軒及陳梓華、及控方證人《壹傳媒》前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曾出庭作供。今年8月中控辯雙方進行結案陳詞,惟期間曾經歷黑雨及黎智英因稱心臟有問題申請缺席聆訊,最後法庭安排黎配戴「動態心電圖監測儀」出庭,最後於8月28日完成9天結案陳詞。黎智英一方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紐西蘭大律師Marc Corlett代表。

同案另涉6名《蘋果》編採人員,早前已認罪,包括張劍虹、陳沛敏、《蘋果》前總編輯羅偉光、《蘋果》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蘋果》英文版前執行總編輯馮偉光、及《蘋果》前論壇版主筆楊清奇。

外國駐港領事館職員到庭。巴士的報記者攝

外國駐港領事館職員到庭。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律師團隊。巴士的報記者攝

公眾入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西九裁判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