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發布煽動刊物3項罪名成立 法官信納黎為主腦

2025年12月15日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為本港首宗涉及勾結外國勢力罪的審訊。經歷156日審訊,案件今(12月15日)上午10時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庭裁決。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裁定,黎智英三項控罪包括「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及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均罪成;2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分別涉及《蘋果日報》及「重光團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則涉及《蘋果日報》,相關的公司亦同樣罪成。
法庭信納黎是指控串謀的主腦,在實行串謀行為時,利用蘋果不同平台,並得到其公司同意。法官指,所有涉案被告會一起求情,指示於2026年1月2日下午4時前提交書面陳詞,1月12日會作口頭求情陳詞,預留4日,判刑日子再訂。黎聞判後神情平靜,向家人揮手道別,妻子微笑回應。
法官杜麗冰甫開庭,提醒不可有任何個人干擾法庭。杜官指,相關判詞共855頁,法庭將讀出總結部分。杜官指,控方證據顯示,Whatsapp訊息大部分由黎智英發出。而國安法生效前,黎智英已經開始聘請美國退休將軍兼前副參謀長 Jack Keane、前國防副部長 Paul Wolfowitz ,介紹黎予蔡英文助手江春男。而黎長年對中國深懷怨恨,由專欄「成敗樂一笑」文章、網上直播訪談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及霍士新聞已可清楚見到,黎邀美國幫忙令中國政府倒台;而黎的證供自相矛盾,前後不一,不可信納。
法庭在評估、分析同謀者時,了解他們可能有動機撒謊以獲取減刑,法庭會留意所有證供文件作分析,案中有足夠證據支持他們證供,控方證人在盤問下沒有動搖。法官指,不容爭議證據顯示,黎與《蘋果》高層及公司串謀,法庭亦信納案中證據,指出黎與從犯證人李宇軒、陳梓華請求外國制裁。
黎從助手Mark Simon收到訊息,Mark Simon在背後做事,安排黎在華盛頓與美政要會面,包括
2019年6月28日Mark Simon 通知黎,「我們在白宮訂立兩次見面,Bolton 已確認,你會見到 Bolton 助手發出的電郵」,要求保密;最終在2019年7月,黎在華盛頓會面出時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及副總統彭斯,就港府推動《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一事提出對香港制裁、封鎖及敵對行動。
法官指,毫無疑問「神秘人物」Mark Simon從中游走,協助黎和美國高級官員會面,游説並爭取他們支持,針對中國和特區政府。到2019年 11月,時任美總統特朗普簽署「香港人權法案」,黎說「非常好,現在所有人都可以鬆一口氣」,在Whatsapp群組, 包括成員李柱銘和Mark Simon,黎指特朗普知道在他的貿易談判和其他事情上,香港是多麽有利的籌碼,指新的冷戰展開。
法官指,正如之前法庭提出,2020年5月《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和《蘋果》前副社長陳沛敏提及過,因當時《國安法》即將成為事實,黎發出「一人一信救香港」的行動,張劍虹曾說,黎希望美國總統爲此實行制裁;2020年6月,黎希望撤銷離境法庭限制,沒透露美國行程目的是和官員見面,黎相信Mark Simon在美國政府好很大人脈,這點可由Mark Simon為黎安排,2019年7月、10月與美國高級官員和議員中可見。
法官又指,另一點顯示黎在美國政府人脈和影響力,黎可拿得到蓬佩奧的演講草稿,此文件為延後發表的文件。
法官指,黎在台北和「重光團隊」的劉祖迪和陳梓華見面後,同日劉祖迪和陳梓華、李宇軒進行視像會面,複述與黎見面内容,從李宇軒的證供得到確認,黎知道「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成立及成立目的,相關資料顯示李宇軒曾轉給黎一個聲明的網上連結,名稱是「美國國務院就中國全國人民代表會已定立香港國安法」;2020年5月28日,黎回應,「剛剛看到,好希望周末特朗普有更多嚴厲制裁措施」,黎態度感高興。
法官指,毫無疑問,黎動搖中共管治的意圖從來沒有改變,《國安法》生效後,以隱晦方式行動,從《Live Chat with Jimmy Lai》可看到,黎在第二次被捕後,張劍虹探訪黎時,黎和張說繼續如常經營《蘋果》。法官指,絕大部分證據唯一推論,無論在《國安法》前後,黎的唯一意圖是尋求中共倒台,代價是犧牲香港人利益都好,串謀行動是做到發佈煽動刊物的最終目的,有蓄意意圖進行。
78歲的被告黎智英、與3間公司包括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被控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和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而黎智英再單獨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警方在法院一帶加強戒備, 多名警員在法院外駐守,出動「劍齒虎」裝甲車及多輛警車。巴士的報記者攝
今早上7時許,載着黎智英的囚車已抵達西九龍法院,警方在法院一帶加強戒備, 多名警員在法院外駐守,出動「劍齒虎」裝甲車及多輛警車。在西九龍法院外,有過百人輪候入庭旁聽,包括多名外國駐港領事館職員。案件亦吸引大量中外傳媒採訪。黎智英的妻兒及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則於9時半一同到庭。
自2023年12月開審,經歷156日審訊,控方以約90天完成舉證,黎智英亦自辯了52日,期間傳召5名從犯證人包括《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蘋果》前副社長陳沛敏、前《蘋果》論壇版主筆楊清奇及「重光團隊」的李宇軒及陳梓華、及控方證人《壹傳媒》前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曾出庭作供。今年8月中控辯雙方進行結案陳詞,惟期間曾經歷黑雨及黎智英因稱心臟有問題申請缺席聆訊,最後法庭安排黎配戴「動態心電圖監測儀」出庭,最後於8月28日完成9天結案陳詞。黎智英一方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紐西蘭大律師Marc Corlett代表。
同案另涉6名《蘋果》編採人員,早前已認罪,包括張劍虹、陳沛敏、《蘋果》前總編輯羅偉光、《蘋果》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蘋果》英文版前執行總編輯馮偉光、及《蘋果》前論壇版主筆楊清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