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鄧炳強去信英國《金融時報》 指評論文章失實誤導

2025年12月19日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去信英國《金融時報》,指該報於12月17日刊登有關黎智英被定罪的文章,反映該報編輯部立場偏頗,並作出失實及具誤導性的反華指控,完全忽略黎智英刑事案件中的基本事實。
該篇評論文章題為《黎智英的定罪對香港是不祥之兆》(Jimmy Lai’s conviction is ominous for Hong Kong)。鄧炳強指責《金融時報》試圖誤導讀者,令讀者相信黎智英只是一名「充滿熱誠的民主運動者」,刻意淡化案件的嚴重性,亦無視法院嚴格依據法律與證據作出的定罪裁決。鄧指出,社論遺漏了多項關鍵事實,包括黎智英的審訊歷時156天;黎本人作長供達52天;法院就裁決所作出的理由書長達855頁,並全面向公眾公開之事。
鄧炳強強調,黎智英案從來都與新聞自由無關,指法院已清楚指出,黎智英無論在《香港國安法》於2020年6月實施前後,他的唯一意圖都是尋求推翻中國共產黨,即使要以犧牲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人民的利益作為代價亦在所不惜。鄧稱此特行為在任何國家包括英國在內,都不會得到容忍。
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15日裁決,大批傳媒在法庭外準備拍攝。巴士的報記者攝
鄧續稱,《金融時報》支持英國政府將黎智英定罪,歸類界定為「具政治動機的檢控」,然而此等毫無事實根據的說法,是企圖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施壓。《金融時報》更建議將黎智英案件作為未來英美領袖討論時的「有用談判籌碼」,斥責此舉不僅公然漠視法治精神,亦是對外交原則的公然冒犯。
鄧最後強調,香港特別行政區執法部門一直根據證據,並嚴格依照法律採取執法行動,完全不會考慮涉案人士或機構的政治立場、背景或職業。鄧有提到社論提及的大埔火災,指任何犯罪行為—包括利用大埔火災悲劇煽動仇恨及挑撥分化,而非如社論文章所稱的單純表達異見—均會依法處理,絕不容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