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顛覆案|鄒幸彤申傳召台灣教授作專家證人 控方反對指不中立 法官質疑何以詮釋港人想法

2026年01月23日
支聯會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已解散的支聯會、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和鄒幸彤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何俊仁已認罪候判,周五(2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法庭就鄒幸彤申請傳召台灣大學社會學教授何明修作為專家證人作審議。
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陳仲衡及黎婉姫主審。控方由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黎嘉誼及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等代表;辯方由被告鄒幸彤自辯,她在多名懲教人員看管下坐於訟辯席上。
鄒指,控罪的關鍵在於支聯會的網領、現實情況和憲法有否矛盾,而專家報告助提供「民主」、「一黨專政」等基本定義,供法庭判斷。
控方提出反對辯方傳召專家證人的理由, 指所謂「專家報告」内容和本案無關,故法庭不應接納;此外,控方亦質疑,所謂的專家「何先生」,其資格、知識、經驗和意見,均不屬於其所聲稱的專長範圍,缺乏客觀中立的獨立性,意見偏頗,沒有專家的資格。
李官指,根據國家憲法,沒有任何合法手段去「結束一黨專政」,針對這點,專家報告未能協助辯方。控方亦指,支聯會的主張,其自然及合理效果就是主張「結束中國共產黨領導」,重申民主等制度優劣不是本案重點。
李官指,支聯會的綱領和口號具體含義,支聯會本身最清楚,質疑為何不是由支聯會去解釋,而要由台灣學者去詮釋,且學者本身不是支聯會成員。
李官重申,相關控罪是煽惑,要知道口號的用意,支聯會本身最清楚,而不是旁觀者,法庭要知道被告喊出口號時心中想什麽,亦質疑鄒所指「社會大眾」的想法,是否需由專家來説明,由法庭代入一般人角度去解釋亦可。
本案4名被告依次為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聯會)、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同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即結束中國共產黨領導,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特別是第一條和序言)),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