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顛覆案|控方播畢同意事實片段 鄒幸彤等《國安法》後仍堅持「五大綱領」 李卓人申毋須答辯

2026年02月02日

支聯會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周一(2月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控方已完成播放控辯雙方同意事實片段,其中被告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在不同場合都提及會堅持支聯會「五大綱領」,不會因《香港國安法》生效而調整。另李卓人一方早前指會傳召2名警方證人出庭作供,惟代表大律師沈士文今指,將只傳召其中1名警員作供,並申請李卓人毋須答辯。

囚車今早進入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方今播放涉案片段,涵蓋《香港國安法》生效後,包括支聯會維園年宵攤位、街站、示威活動、不同場合及媒體受訪的發言片段,當中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仍以支聯會正副主席等身份參與,期間多次反覆鼓吹支聯會所謂「五大綱領」。

其中有兩段分別於2021年4月27日及6月12日、鄒幸彤接受媒體訪問的片段,顯示鄒幸彤公開表示,支聯會的存在目的就是要求「結束一黨專政」,稱將繼續鼓吹「五大綱領」,強調無論如何都不會改變。

辯方大律師沈士文(左)及梁麗幗 (右)。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方播畢呈堂片段後,代表李卓人一方的大律師沈士文指,將申請李毋須答辯;至於早前擬傳召兩名警方證人,他們分別於2020年及2021年向支聯會晚會發出「反對通知書」,沈指現改為僅傳召一名證人,並預計一天內完成盤問。法官李運騰將案押後至本周三(4日)續審,並預計控方舉證完畢後,將於3月初聽取雙方陳詞,爭議「共謀者原則」及作中段陳詞。

此外,下午開庭前,司法機構人員向旁聽席表示,法官已作出指示,無論法官是否在場或已退庭,都嚴禁以任何方式影響法庭莊嚴,不得跟與訟雙方說話、叫喊口號或發表意見,包括個人感受、祝福語等,相關人士將會被帶離法庭及記錄資料,不得再進入正庭旁聽。

警方早上在庭外戒備。巴士的報記者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