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諾和獎提名看美西方對黎智英的「聲援度」

2026年02月09日

陳嘉瑜

香港特區高等法院2月9日宣判,黎智英因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被判監禁20年。長期挺黎的《華爾街日報》立馬刊發《黎智英被判處死刑》的評論文章。且不說其標題的誤導性,引起筆者注意的是內文提到有5名美國國會議員已提名黎智英角逐2026年的諾貝爾和平獎,文章稱,「沒有人比他更配得上這個獎項」。

在筆者的觀察中,美國國會議員並非首次為黎智英爭取諾貝爾和平獎,但年年提名皆以失敗告終,卻仍樂此不疲。這種「鍥而不捨」的姿態引人深思:黎智英究竟有何價值,值得他們如此「執著」?

懷著巨大的好奇心,筆者翻查了有關提名的出處——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網站,卻發現了一個讓人啼笑皆非的結果:「尊貴的」美國國會議員們根本就沒有認真對待過黎智英!所謂給黎智英爭取諾貝爾和平獎,不過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國際笑話!為什麼這樣說呢?

首先,提名內容年復一年毫無新意。在通常不到200字的介紹中,美國國會議員對黎智英的描述始終停留在《蘋果日報》創辦人、「批評政府」等空乏詞語上,2023年的48字介紹甚至僅為「黃毛小子」黃之鋒的一半。今年略增加了「全球非暴力抵抗集權主義的象徵」或「通過自由媒體維護和平、民主、法治」幾句空洞的吹捧,但行文一如既往地潦草敷衍,彷彿只是為完成某項任務而勉強為之。這種應付了事的態度,與其說是對黎智英的「聲援」,不如說是一場政治表演和例牌動作。

其次,提名聯署人數寥寥,且來來回回都是那幾個人。美國國會共有500多名議員,但參與提名黎智英的僅有2至5人。以2024年為例,僅Christopher H. Smith和Jeffrey A. Merkley兩人聯名,其他年份也多是如James P. McGovern、John Moolenaar等長期持反華立場的政客。更諷刺的是,只要提名名單中有一名民主黨議員和一名共和黨議員,這些政客便敢宣稱此舉代表美國國會的「跨黨派共識」。這種將個別人士的共謀包裝成多數人意見的手法,無疑是對民主程序的嘲諷。

最關鍵的是,提名時間屢次刻意錯過諾貝爾和平獎提名截止日期。根據諾貝爾和平獎提名規則,每年的1月31日為提名當年候選人的截止日。作為資深政客,這些有頭有臉的國會議員不應該不知道這項規則。然而筆者翻查發現,除了2024年以外,美國國會議員全都是在當年截止日期之後對黎作出提名(例如,2023年的提名日期是2月2日,2026年的提名日期是2月4日)。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這意味著有關提名根本不符合角逐當年獎項的資格。這種明知故犯的「遲到提名」,讓人不得不懷疑到底這些政客是真心為黎智英「爭取榮譽」,還是借提名之名行干涉中國內政之實。

這場年復一年上演的提名鬧劇暴露了美西方某些勢力對華策略的虛偽性與無力感。諾貝爾和平獎的提名門檻極低,大學校長、多學科教授均可參與,但即便如此,黎智英的提名仍被如此草率對待。這不禁讓人質疑:若美西方政客連一項象徵性的獎項都不願認真運作,又何談為其公開施壓「釋放黎智英」?美西方的支持恐怕就僅僅體現在「聲援」上而已。黎智英及「撈黎」勢力若仍幻想靠外部勢力脫罪,無異於痴人說夢。該醒醒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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