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火災|聽證會開案陳詞:有證據顯示煙頭為火源 消防設施基於人為因素失效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今早(19日)10時於中環展城館舉行首場聽證會,先由委員會代表大律師杜淦堃作開場陳詞指出,有證據顯示,大火當日宏福苑大維修工地有人吸煙,煙頭為火源,而幾乎所有保障生命措施因人為因素而徹底失效。

陸啟康:9個月要提交報告是很進取
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甫開場表示,這3個月委員會和律師團隊做了大量工作,各方提交證人供詞,為數不少,委員會將審視,對聽證會細節作出安排。他坦言,大膽說鑑於複雜性和龐大,在數個月內展開聽證會不易,9個月要提交報告,是很進取,英國格倫費爾大火都用了7年時間,但首先要盡早向死者及家屬作出交代,加上香港老舊樓宇不少,急需進行維修工程,宏福苑大火令他們不知道何去何從;另亦要盡早向政府提供報告,處理人事問題。

他說,各個涉事方要盡快完成工作,因調查涉及廣泛,最終證人名單尚未核實,有證供可能重複。他指第一範疇是起火原因;第二是大型維修工程是否涉及圍標。現已完成第一範疇工作,第二範疇下周進行。除非涉及隱密資料,否則都會公開,首先由委員會進行開場陳詞,讓公眾知道目前掌握證據,要還原證據並將事實披露,可能令死者家人不安,但強調有必要性,委員會已指示律師團隊處理證據,包括掩蓋錄影、以相片方式陳述,並掩蓋在場人士,希望將困擾減到最低。他強調,調查要全面,聆訊有效進行,委員會一定公開、公平、不偏不倚,完成所有調查工作。
綜合現有資料,當天火災涉及多項人為疏失:首先,7座大廈火警警報系統被關閉;第二,樓梯和走廊窗戶被拆除,方便工人行走,卻成為濃煙蔓延通道;第三,消防栓和系統被關閉長達數月,遠超法例規定的14天上限;第四,工地使用棚架及發泡海綿物料;第五,工地吸煙問題嚴重,景觀平台發現大量煙頭,居民多次投訴卻未獲正視。專家將逐一探討這些因素如何重疊導致悲劇發生。

委員會代表大律師杜淦堃開始陳詞,指規模如此大的火災為何在香港發生,各項失誤為何沒被承建商、政府部門察覺,委員要為事件作清晰交代。他說,香港建築物存在各種各樣的火警風險,不容忽視,長期居於被綠色棚網包裹的樓宇中,社會必須吸取沉重教訓。

他說,獨立委員會於去年12月12日宣佈成立,首階段旨在查明宏福苑大火的成因、第二是樓宇維修是否存在漏洞,與刑事調查同步進行,民事責任亦由民事訴訟負責,委員會不能干預以後的法律程序。
他指,委員會已向多方發信取證,目前已有逾100萬份檔案,形容「重量超越了1TB」,資料涵蓋閉路電視片段、居民就翻新工程向政府及承建商的投訴、還有政府部門回應、及未披露的文件、承建商之間的通訊記錄,直接承認現場是非防火棚網;還有警務人員、消防員等證供,委員會將審視所有證據
杜指,根據現有資料顯示,火災當日幾乎所有保障生命的消防措施,因人為因素而徹底失效,包括7座火警鐘被關閉,不能向居民作出的警示,失去讓居民疏散的時間;樓梯和走廊窗戶被拆除用以開設通道,是方便工人進出的「生口」,令濃煙和火勢得以進入,迅速蔓延,令大量居民被困;消防栓及喉轆系統被關閉,儘管規定不可以超過14日,但承建商一直申請延長關閉限期,令系統關閉數月;棚架和窗戶上的可燃物,尤其是阻燃棚網,在風球後被更換為非阻燃棚網,且居民窗戶被發泡膠遮蔽,使火災蔓延至居民家中.棚架上及懷疑為火源的光井平台留有大量煙頭,居民多次投訴,沒有得到正視。
證據顯示起火或由煙頭引起
另有證據顯示,有人在工地吸煙,有懷疑是火源的煙頭,而火災在現階段來看是多重因素造成。律師團隊對火災成因進行了初步分析,相信起火點位於宏昌閣104室和105室之間的光井平台。該處的混凝土受到最嚴重的火災損害,經挖掘後發現紙箱殘骸、手套及兩個煙頭。分析指出,起火原因最有可能是煙頭。
委員會亦展示相關閉路電視片段,明確指出事發當日下午2時10分和2時43分,有身穿印有「宏業」字樣黃色T恤的工人在該處吸煙。雖然暫未有直接證據證明是哪個煙頭引起火災,但相信光井平台已變成工人的休息和儲物地點,工人未遵守規則前往指定吸煙區。
杜指出,工人在地盤吸煙是當地居民長期投訴但未獲正視的問題。 排除其他起火可能性 其他可能的起火原因已被初步排除。分析顯示,光井中沒有電線或電器故障的跡象,104室和105室亦無短路情況。此外,光井處的液化石油氣管道僅被燒焦變形,並無破裂噴射跡象,加上火勢先慢後快的特徵,亦不符合氣體洩漏引致爆炸的猜測。

首輪聽證會共8場,每場提供約360個公眾人士旁聽名額,當中約一半名額會優先分配給宏福苑居民。據委員會公布,最新共有38個持分者獲准以涉事方身份參與聽證會,可在聆訊中作開場和總結陳詞、提問和傳召證人,涵蓋多個政府部門如屋宇署、消防處、民政事務總署等、7名宏福苑居民、14 名前法團成員包括主席徐滿柑等、宏福苑大維修顧問公司「鴻毅建築師樓」董事、大維修承建商「宏業建築工程」2名董事及授權簽署人、及曾參與投標的「中華發展工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