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火災| 疑光井煙頭焫着起火 專家:半煙囪效應迅蔓延 「生口」致無隔火屏障阻逃生

大埔火災| 疑光井煙頭焫着起火 專家:半煙囪效應迅蔓延 「生口」致無隔火屏障阻逃生

宏福苑獨立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今(19日)在聽證會上指出,火災疑由宏昌閣104及105號單位外俗稱「光井」的底部平台開始,煙霧從光井吹出並出現閃光,3分鐘後火沿東面天井向上蔓延多層,80分鐘內7座大廈陷火海。而調查專組相信,起火原因最有可能是有人遺留煙頭,點燃了光井底部及平台上的可燃物。現場亦發現有大量被燒毀的紙箱殘骸、垃圾,光井內似乎有人吸煙的證據,推測火源與煙頭有關,並燃著了附近的紙箱。

宏昌閣104及105號單位外俗稱「光井」的底部平台開始起火。網上影片

杜淦堃有提及「煙囪效應」」。翻查資料,所謂「煙囪效應」(Stack Effect)是指室內外溫差導致空氣密度不同,使得空氣沿建築物的垂直通道向上流的現象,當火產生的熱空氣上升會像煙囪一樣加速火勢擴散至高樓層。

林振敏估計,該光井呈三角形平台,較隱蔽,若有人食煙,煙頭「焫著」附近紙箱等易燃雜物而燃燒起來,產生「煙囪效應」,火勢迅速向上蔓延。

前消防處處長林振敏根據聽證會相關報道及房委會網上的宏昌閣平台圖則解釋,104及105號單位外的「光井」呈三角形位置(見圖),當中3面為4號和5號單位的外牆,另一面「開口」,而當時外牆因維修而有竹棚及棚網。

他估計,該三角位置底部為工人休息及儲物地方,且較隱蔽不顯眼,若有人食煙,煙頭「焫著」附近紙箱等易燃雜物而燃燒起來,產生「煙囪效應」,由於有3面外牆圍封,熱力不易擴散,加上棚網隔絕部分空氣,火勢不斷呈V字型向上燒,愈多中高層單位受影響,當燒到一定溫度,高溫令棚網等都燒著,再加上當時風勢,火開始打橫蔓延,再燒到大廈的正面外牆,由一座蔓延至另一座。

消防顧問梁錦德則指,該「光井」其實只是「半光井」,3面為外牆圍封,故產生「半煙囪效應」,「三幅外牆產生的輻射熱,是單一幅外牆起火產生的輻射熱的3倍,故勢蔓延得更快,因根據火警動力學是互相影響,但造成迅速蔓延非單一因素。」

消防處資料指,宏福苑7幢受影響樓宇合共1736個單位中,有812個單位內部並無受影響。

此外,杜淦堃引用消防處資料指,宏福苑7幢受影響樓宇合共1736個單位中,有812個單位內部並無受影響,佔相當比例。相關數字反映,火勢主要沿外牆蔓延,未有大範圍波及單位內部。如宏昌閣有105戶幾乎燒毀,但亦有103戶幾乎沒受影響。杜提到,被發泡膠圍封的窗戶是否會引起火勢進入單位,需要探討。

梁錦德認為,或因消防及早介入,「窗戶一般燒到200至300度已經會爆,要視乎單位內易燃物有幾多,火勢向上燒,外牆物料可燃燒唔多,底層或無咁快蔓延入屋,而且消防員由低層開始往上救火,愈高層愈需要架起雲梯或駁喉等,所需時間亦延長,亦可能造成上層蔓延入屋內的情況更多。」

杜淦堃亦曾在聽證會提到,2023年天津火災,同樣是外牆火災,都是「煙囪效應」,但單位內似乎沒受影響,火勢沒有燒入單位中,該場大火亦無人傷亡。 

翻查資料,該大火發生於2023年8月22日,位於天津市南開區南京路345號的新天地大廈外牆起火,大廈為27層辦公商業綜合體。杜指,宏福苑當時因大維修而用發泡膠圍封窗戶,對火勢蔓延入屋的影響需要探討。

此外,杜亦提及,事發時大廈的樓梯和走廊窗戶都被拆除,用以開設通道,變成讓工人進出的俗稱「生口」,令濃煙和火勢得以進入,迅速蔓延,大量居民的逃生路徑被斷絕。

梁錦德解釋,「生口」導致大廈內無隔火屏障,承建商在施工前無做風險評估,「工地同居民共存,工地就在住宅樓宇內,有火警時如何避免住宅單位受影響?其實現行《建築物條例》有規定,若外牆有『生口』,窿與窿之間若少過1.8米,就要有防火物料隔絕,否則會影響居民逃生,但在大維修工程下這些準則蕩然無存,造成慘劇。」他直言,究竟承建商有無執行相關法例要求,而又有否部門去監管,是獨立委員會需查找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