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火災|姜世明:消防水缸暫代食水缸不合規 若早知有此構思絕不會批准

大埔火災|姜世明:消防水缸暫代食水缸不合規 若早知有此構思絕不會批准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周五(4月10日)於中環展城館舉行第10場聽證會。負責牌照及審批的消防處助理處長姜世明作供,對於早前物管公司提到工程公司申請「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SDN),為消防水缸「鋪磚仔」,臨時改裝為食水缸。姜世明強調做法不常見亦不合規,強調「若早知有此構思,我絕不會批准」。他又指,消防處正在積極探討警報系統維修期間,可採取什麼有效的臨時替代方案。

消防處助理處長姜世明。巴士的報記者攝

每年約6萬大廈年檢 抽查約300個案比例0.5%

關於年檢核對表,姜世明澄清核對表不需要提交給消防處,承辦商只需存檔7年。消防處會抽樣調查年檢核對表,每年約300個個案。全港每年約有6萬幢大廈進行年檢,抽查比例約0.5%。除此之外,消防處每年接獲約三千宗與消防設備相關的投訴,處理時會派員到實地視察,並與相關證書內容比對。至於約三萬份顯示損壞的證書,當中約二千宗個案會安排實地審視。

另外,消防處亦會每年隨機抽樣約一萬套消防系統,實地檢查其運作狀況。此外,針對有違例計分紀錄的承辦商,每年會抽樣巡查約一千個工程項目,相關巡查歸入「核實巡查」類別。功能測試方面,前線人員在接獲火警報案後,無論現場是否發生火警,在使用消防設備時均會進行一定程度的操作測試,每年約進行二千次。

就「宏泰消防」2025年3月31日提交的「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FS251),姜世明確認表格右下角有三個格仔(「已巡查」、「已輸入系統」、「已核對」),只有當消防處完成了相關工作才會填寫。由於宏福苑未被抽中,因此沒有人詳細審查過這證書。姜指,九成半的FS251為紙版,都會有人手輸入資料庫,但輸入人員的工作只是輸入,不會檢查表格的完整性。

宏福苑。資料圖片

根據系統記錄,2025年8月12日消防處從物業管理公司黎先生親手接到兩份FS251。記錄中有一句「損壞項目已由新年檢修正」,這表示消防處在8月12日對黎先生提交的文件進行了審核,但沒有做實地審核。姜世明補充,2025年3月年檢之後,消防處就宏福苑個別大樓進行過一些巡查,但沒有做全面的實地審核或功能測試,因為沒有抽中宏福苑。

姜世明認同大維修期間的消防風險增

杜淦堃指出,2024年7月宏福苑大維修工程開始後,消防處只曾進行了一次主動巡查。2025年10月19日晚上,大埔消防局C隊進行了一次常規視察,檢查了緊急車輛通道有否阻塞、街井水源情況,但沒有檢查大廈消防裝置、沒有進入泵房、沒有檢查警鐘系統是否關閉。管理處員工也沒有告知警鐘系統已關閉。

杜淦堃。巴士的報記者攝

姜世明承認,這次視察並沒有針對大維修期間的特殊風險進行全面評估。他指出,住宅樓宇按風險分級,視察間隔為三年甚至四年一次。今天看來,他絕對同意在大維修工程期間火警風險最高,因為除了地盤的危險性外,還有人居住在內。

姜世明又認同,當消防栓及喉轆系統關閉時,滅火筒可能有替代性功效。但當火警警報系統關閉時,今天還沒有一個完全對應的替代措施。消防處正在積極探討警報系統維修期間使用什麼短暫替代方案可以讓大眾接受。

宏福苑居民到聽證會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消防處將引入表格強制電子輸入 將時間差異縮到最短

杜淦堃指出,根據消防處內部系統記錄,一份2023年12月簽署的FS251證書,傳真日期卻是2024年8月2日,相差約8個月,消防處的收件印日期為2024年11月,與簽署日期相差更接近一年。姜世明承認這「唔尋常」,解釋原因是「紙本證書入嚟量都多,我哋請資料輸入員陸續入落去我哋系統度」。姜世明同意這情況下原本的監察設計「完全冇意義」,因為證書送達後三個月才有人輸入系統。他表示,消防處將來修例時會強制電子輸入,將時間差異縮到最短。

杜又指出,消防處於2025年4月7日收到「中華發展」梁秉基提交的SDN,要求關閉消防栓系統,預計完成日期為4月20日。同時,消防處於3月31日(即7日前)收到「宏泰消防」提交的FS251證書。姜世明同意,基於人手和工作量問題,同事未必察覺到「本來話冇事,而家話要整」的矛盾。

消防曾派員到宏泰調查

2025年4月8日,消防處派員到宏泰閣調查。根據紀錄,該次調查的目的是核實損壞情況與表格是否吻合,同時為一旦發生火警時的滅火救援工作做部署視察,如車輛擺位、水源、樓宇用途等。消防員會與大廈溝通,以信件通知管理處,要求加強消防安全措施,如在喉轆附近擺放滅火筒、注滿水、盡快修妥等,並會加強出動規模,包括加派消防車。

然而,根據警方事後向消防員錄取的口供,該名消防員在視察時沒有檢查大廈消防裝置(包括臨時滅火筒、消防栓、消防喉供水狀態);沒有進入消防加壓泵房檢查;不知道消防加壓泵系統與警鐘是同一個開關掣;沒有留意大廈當眼處有否張貼關閉消防裝置通告,以及沒有詢問「中華發展」或「宏泰消防」如何關閉系統。

杜指出,該消防員沒有檢查消防水缸是否真的有漏水情況,只是依賴FS251的記錄。姜承認「同意」,但補充該次視察的目的是達到他當次出勤的目的——為滅火救援做部署。關於沒有檢查通告張貼情況,姜世明承認「唔理想嘅,佢如果能夠交代埋,留意通告喺度更好」。

延長SDN有「一年慣例」 逾年未解決才跟進了解

就「中華發展」16次延長SDN的做法,姜世明供稱,消防設施監督課存在一項並非政策規定的「一年慣例」,他指多數個案能夠在一年內辦妥,在2024年超過6,000宗關閉個案中,有近1,000宗未能於9個月內完成處理。若個案超過一年仍未解決,方會向業主及承辦商了解情況,進行溝通與協調工作。

杜淦堃問,如果一個系統關閉超過一年,是否會提出檢控。姜世明解釋,檢控與否有另一個機制——如果連帶的消防設施有嚴重損壞,處方會視為可以發出「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的情況,會先發警告信,警告無效後會落場視察、舉證,每年約有2000多個此類巡查。他同意,如果沒有嚴重損壞,即使關閉超過一年,處方也只是「加緊向大廈方面同埋承辦商了解」,不會提出檢控。

根據相關政策文件,若發現疑似不當行為,應盡快通報相關部門,並在60天後監測案件進展,採取必要的執法行動。姜指「嚴重損壞」的界定,具體判斷需參照FS251文件,舉例水缸漏水不一定被視為嚴重損壞,但水缸完全沒水則屬於緊急情況。

姜世明指消防水缸漏水工程「做七個月冇唔妥」

杜淦堃追問,如果像宏泰閣一個SDN延期16次,每14日續期一次,這個60日的規定是否「完全冇意思」。姜世明同意「當時嘅政策係有冇承辦商跟進住」,只要有人跟進,處方便不會要求解釋為何工程拖延這麼久,又指漏水工程可能涉及招標、揀選承辦商、查找漏水問題,確實需要時間。杜淦堃即時追問:「以你的經驗,消防水缸漏水工程,做咗成七個月,冇唔妥、表面上沒有不當延期,你證供係咁?」姜世明明確回應:「正確。」

杜淦堃又指出,「中華發展」的梁秉基曾表示,2025年10月是因為消防處「追佢,頂唔順」,所以補交FS251。姜世明表示他「問勻曬,冇人追過佢」。他承認處方的系統「唔完善」,理想情況下FS251應在14日內提交,但他找不到中華發展曾經提交過的記錄。

杜淦堃問,這是否意味著「有啲明顯唔合規嘅情況出現咗」,而消防處的系統設計本應有「好重要嘅目的」,如查看FS251就知道工程細節、是否屬於「嚴重失效」等。姜世明同意,但承認因為量多,「搵人手追30萬張,逐張追,追到呢張,追唔到嗰張」,收到SDN時「好多時都收唔到FS251」,甚至拖延幾個月的情況也有。

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巴士的報記者攝

杜於是質疑,這是否意味著文件提交後,可能要數個月才能在系統中查閱?姜舉例指,一張表格從提交到完成輸入系統,或需時一個月,可能令同事無法從電腦系統獲取最準確的即時消息,延誤掌握實際情況。

姜世明:消防水缸替代食水缸不合規 若早知此構思絕不批准

另外,對物管「置邦興業」人員早前在聽證會引述宏業方面指出,若要維修食水缸,需要先有替代水缸,而消防水缸「鋪磚仔」後便可作為臨時食水缸,以便騰空食水缸進行維修。姜世明指,用消防水缸充當臨時食水缸的做法並不常見,亦不符合規定,他指出,食水缸與消防水缸的容量可能差異甚大,而且市面上有纖維缸等多種替代方案,形容「若早知有此構思,我絕不會批准。」

他又指,消防水缸原用於滅火救援,若改為供應食水,將導致消防用水量減少,加上補水未必及時,可能影響緊急情況下的滅火能力。姜指出,若申請人要求停止消防裝置運作,並以消防栓代替食水缸,同時表明停用時間較長,消防不應批准該類申請。

獨立委員會委員陳健波問,消防處是否知道有承辦商「淨係填表」而不落場檢查的做法。姜世明表示「我冇聽過呢個做法」,並指出SDN的行政工作「頗直接,剔個格簽個名」,他沒有聽過這種做法。

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孫靖乾問到關於註冊承辦商通知消防處的責任,指如果「中華發展」得知消防警報系統關閉,是否需要通知消防處。姜世明回答「需要」。同樣,如果宏泰在執修工程中發現系統關閉,也需要通知消防處。他確認「兩個都需要」。

孫靖乾。巴士的報記者攝

聽證會押後至下星期一(4月13日)上午10時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