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火災|消防:宏福苑火場環境「史無前例」極為嚴峻 已迅速增援全力應對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周一(4月13日)於中環展城館舉行第11場聽證會,4名消防處代表作供。大埔消防局局長張樂恒表示,最初並不知道火警警報系統失靈,但得悉後已見到有居民陸續逃生,相信居民已有其他途徑得知火警發生,因此決定要全力控制火勢。分區副指揮官(新界東)林浩俊以及時任副消防總長(新界北)黃景文作供時均指出,事發時火場情況極為嚴峻,火勢蔓延迅速,火場環境屬「史無前例」惡劣,已迅速增派人手及設備增援。

張樂恒於2010年加入消防處,2023年晉升為助理區長,2025年2月調任大埔消防局局長。火警當日,他於下午3時04分收到消防控制中心要求到場救援。他於下午3時19分抵達現場,並取代許健安擔任現場指揮官。下午3時34分,他的上司林浩俊到場,接手現場指揮,並將火警升為四級。
大埔消防局局長:一開始不知道火警警報系統失靈
張樂恒表示,在他收到出車指示、詢問控制中心有哪些車輛已出動時,控制中心曾向他提及消防處收到了「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SDN),即某些消防裝置因維修需要關閉。但他不知道具體內容,也不知道甚麼裝置出現問題,只知道「有嘢壞咗,但係唔知壞乜」。到達現場時,已出動約12輛消防車,約100名消防員。他於下午3時25分向控制中心匯報情況,當時他掌握的信息包括:宏昌閣和宏泰閣兩座大廈已經著火,他當時使用的字眼是「fully involved」,即已完全陷入火海;另外宏建閣和宏新閣亦已著火。

代表委員會的大律師李澍桓問他,是否知道警報系統已經失靈,他表示大約在下午3時30分至40分左右才知道這個情況。當他知道警報系統失靈後,面對的最大困難是火警蔓延速度實在太快。他的判斷是市民已經通過消防車的警笛聲得悉火警,並正在疏散。他當下決定「點都要搵我哋兄弟或者同事扲住個火,等蔓延速度唔好更快,令市民更多時間逃生」。他認為如果動用人手去做疏散工作,可能會影響控制火勢的效果,因此他決定「全力控制火勢,增加市民逃生嘅時間」。
張樂桓:火勢垂直、縱向或橫向快速蔓延
張樂恒形容,今次火災是「史無前例嘅大火」,在正常情況下,一個火警的火勢不可能垂直、縱向或橫向蔓延得這麼快。正常的火警有耐火間隔阻隔,可能只是一個單位著火,最多蔓延多一個單位或上一層的一個單位。但在今次情況,火勢以極快的速度縱向上升以及橫向向其他樓宇一次過蔓延開去。他指出,耐火間隔在設計上應該有耐火能力控制火勢蔓延,但今次事件中耐火能力「做唔到應有嘅情況」,或者有其他原因令火勢蔓延速度這麼快、這麼大。

關於裝備問題,張樂恒表示香港消防處在裝備上已經是世界頂尖級數。關於行動策略,他認為事後有很多東西可以檢討,但需要先了解為何會發生這麼大的火警。李澍桓問外界提出是否應以直升機投擲水彈,張樂恒明確表示「絕對唔會」有幫助,指直升機到場會產生氣壓,產生很多不確定因素,包括火警氣流方向不明,可能反而令火勢蔓延到其他大廈;其次火勢蔓延的不只是外牆,單位內部也被燒著,投擲水彈不能直接撲滅單位內部的火警,反而可能帶來更大的危機。
被問及如果早點將三級火升為四級火,能否讓更多支援到現場、對控制火勢是否有幫助。張樂恒回應,因應不同因素,包括救助個案、關閉了的消防設備等,處方已經加派了不同車輛到現場,資源相對大量,下午3時20分左右,消防處處長更一口氣派了10隊搜救隊,接近另外100人到場。他亦在下午3時39分,一口氣增派另外三架鋼梯車到現場,嘗試在外圍控制火勢蔓延。

關於大埔消防局就SDN的跟進工作,張樂恒確認當區消防局收到SDN後24小時內要到場視察,進行風險評估,例如查看大廈內有否幼稚園、老人院或危險品倉等會令危機提升的設施,以及水源情況,然後作出安排減低風險。他本人沒有親自到宏福苑視察,而是派部下前往。當SDN超過60日後,個案會由總區繼續跟進,大埔消防局除了風險評估外,沒有其他參與。
大火的程度超出傳統搜救範圍
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及李澍桓先後問及現場處於一個迴旋處,是否足夠容納這麼多車輛,以及對雲梯車操作是否有影響。張樂恒表示,他了解現場地勢,除了迴旋處緊急通道外,後方亦有位置供車輛停泊,直接在後面做滅火救援工作,並成功拯救了多名從宏昌閣後門逃走的市民。他認為車輛擺位不會影響救援效用。
委員會委員歐陽伯權問及疏散程序,張樂恒解釋了一般情況下的搜救策略是收到求助個案後,會派一隊人到達最頂層,打開天台的門,目的是疏散濃煙,因為樓梯是市民逃生最主要途徑;然後快速搜救,檢查最頂兩層有沒有人暈低;同時有其他隊伍因應求助個案到單位協助市民。他指出,這套策略通常適用於一個單位或兩個單位著火的情況,並假設耐火間隔能有效阻隔火勢蔓延。但今次大火的程度已經令傳統搜救策略無法有效使用,超出搜救範圍。

張樂恒又表示,他們是「一齊做」——即八座大廈同時疏散,而不是逐一疏散。他承認初頭面對火警蔓延太快,根本入不到大廈,因此用了很多人手去撲滅火警。化確認,到達現場後沒有物業管理公司人員接觸過他,他也沒有主動尋找物管公司。他解釋當時火警非常嚴重,他需要集中精力處理火警,當時火勢已經讓他得到需要知道的資訊。
重申火警時「唔建議大家搭𨋢」逃生
另一委員陳健波問及市民對搭升降機逃生的疑慮。張樂恒重申消防處的一般建議是「唔建議大家搭𨋢」,逃走時最重要留意有沒有濃煙;如果見到有濃煙就返回屋內,用濕毛巾封住空隙,盡量打電話求救。關於高樓大廈的救援問題,他指出雲梯最多射到15樓以下。他補充,今次事故中,在火警較後期時間,消防處成功拯救了不少市民。

陸啟康問及三級火時的雲梯車數量是否足夠,張樂恒認為當刻是足夠的。陸啟康又表示,關於用直升機撲滅大廈大火,消防處在大火時也有研究過,但對用直升機救大廈大火有保留,他相信前線同事已經盡了力。
下午由消防處分區副指揮官(新界東)林浩俊作供。林浩俊於2005年加入消防處,2023年晉升至現時職級,2025年調任新界東分區副指揮官。大火當日,他於下午3時29分到達宏福苑,是當時現場最高職級的消防處人員,並接過現場指揮官的工作。他指當時現場雖未及200名消防員,但已遠超正常三級火的70至80人,形容情況是「史無前例地惡劣」。

他下午3時34分作出匯報,並將火警由三級升為四級。他指當時有五棟高層住宅樓宇著火,不斷有雜物跌落、有棚網飄落、有竹枝插落,火勢猛烈、蔓延很快。正因為這些原因,他考慮需要更多資源和一個更高層階的事故現場指揮系統去處理這個事故,因此將火警級別升為四級。
分區副指揮官:知悉有同事求助 但一開始不知道是何偉豪
匯報中他又提及訊息:「Mayday message received by Station Senior Officer Hui Tin On, Mayday operation in progress」林浩俊解釋,自己僅知悉有同事曾發出Mayday求助,但仍未知道是哪一位同事發出求救,亦不清楚該同事的確實位置。直到下午3時34分,仍然未知發出求救信息的同事身份。林浩俊表示,他們只知道有同事曾在30樓,但不知道是哪座大廈。
直到下午3時55分左右,林浩俊在宏泰閣的正門出口發現有同事躺在竹棚上、不省人事,這時才知道受傷的同事是何偉豪,也才知道他的確實位置。
關於通訊系統,林浩俊解釋消防處使用的對講器可以調校不同頻道,火場有一個頻道,與調派中心有另一個頻道,可以通過不同頻道與不同對象溝通,因此不存在難以克服的困難。
林浩俊:「冇指引」處理火警警報系統失靈時疏散問題
李澍桓問及,如果現場像宏福苑這樣有多座大廈的火警警報系統失靈,消防處在製定防火、救火策略或指引上,是否有替代方案處理疏散問題,林浩俊表示「冇指引」,當時是根據一貫與警察的合作模式,用現有資源做疏散,包括警車上的警報系統。他補充,消防車一路去到現場都響著警號,去到現場也不會立刻熄滅,只是配合警報系統可能會將消防車警號調低。
關於求助電話的處理,林浩俊指出消防處有責任盡量將求助人的家人救出。他到場時收到的全部求助個案都是來自宏昌閣的。他指揮現場消防人員盡快打通被著火雜物封閉的宏昌閣正門,讓市民衝出來、讓消防衝進去。
代表政府資深大律師孫靖乾問及,如果居民被困、火勢很大,居民選擇疏散時要考慮甚麼因素,消防處同事又要考慮甚麼因素。林浩俊表示,居民要考慮自身身體狀況可否逃生,以及現場情況,如果開門見到有濃煙,應該立刻關門,因為居民評估不到濃煙是由下層還是上層產生,如果貿然逃走可能更危險,用濕毛巾封門是比較合適的做法。
李澍桓反過來問,如果火勢未波及該座大廈或未算嚴重,居民是否應該留在大廈而不是離開。林浩俊表示「可能可以早少少逃生」,事實上大部分居民都作出了逃生。陸啟康補充,英國的「留在原地」做法未必可行,消防處教導市民逃生時要帶備逃生三寶離開;如果有濃煙,應該返回屋內等待救援。林浩俊同意,表示「好視乎環境」。
從外射水產生蒸氣或傷及室內被困者
陸啟康又問及,救火時如果知道樓宇內有人,射水產生的蒸汽可能會危害裡面的人,甚至「蒸熟」被困者。林浩俊同意有這個顧慮。他解釋今次的滅火策略是「由低至頂」,打通通道後再向上推進——先救低層火,製造一個「生口」讓同事繼續進攻。他同意生口或進攻路線要保持沒有火才能有效推進。
隨後由時任副消防總長黃景文作供。黃景文現正進行退休前休假,大火發生時他擔任消防處副消防總長(新界北)。黃景文表示,消防控制中心於下午3時11分通知他三級火警,雖然到四級火才是他的職責範圍,但逢三級火警他都會盡快到場,如果萬一火警升級至四級,他就可以即時接手指揮。

黃景文:重大火警資源調派須有序推進
他於下午3時50分接手做現場指揮,後來把指揮權交予消防處助理處長鄧榮華後,專責部署進入火場的搜救工作。被問到到埗後為何不馬上把火升級至五級,黃景文解釋,重大火警資源調派必須有序推進,如果車輛與人員如潮水般一次過湧入,現場根本無法容納與統籌,反而會造成混亂,影響救援。
根據記錄,消防處在下午3時34分將火升為四級,至下午6時22分再升為五級。
黃景文解釋疏散有兩個定義:第一是「自行疏散」,即聽到火警鐘後居民自己決定是否離開,他強調消防處從來不建議市民向天台走,因為始終不是離開大廈。另一種疏散方法是消防員帶居民離開現場。他指,如果火警警報系統運作正常,對於某些大廈的居民會有幫助。他認為宏福苑頭幾座大廈(宏泰、宏昌)的逃生時間非常短暫,居民需要消防員幫助;但如果火勢未那麼嚴重而警報系統正常,居民自行疏散的危險性會較低。
黃景文指,在他接手搜救工作後(下午4時23分至晚上10時),約5.5小時內只處理了13個求助個案;晚上10時至凌晨4時處理了33個;凌晨4時至早上9時半處理了83個。他解釋這是因為火勢逐步得到控制或減弱,救援工作才得以加快。
他指出根據救援指引,會分兩隊進行,一隊先去天台進行通風,打開天台門疏散濃煙,另一隊去肇事單位進行搜救,但這次由宏昌、宏泰幾乎整座樓的單位都在燃燒,不能用這個方法。他們採取「雙軌並行」——一方面嘗試從外圍控制火勢,另一方面等待機會進入內部。
關於滅火時使用水炮所產生的水蒸氣問題,黃景文解釋高層樓宇最主要靠內部救火,外圍使用的水喉比消防員手持的水喉大得多,水力強勁。由於控制水炮的位置在車頂,未必能清楚了解現場上層的情況。相比之下,內部救火時情況更為清晰。
黃景文又指,當水在沸騰汽化時,體積會瞬間膨脹至約 1700 倍,產生極熱的蒸氣,足以灼傷人。因此,消防處的指引明確要求,如需從外部射水,會要求內部人員先行撤離,否則外圍射水可能導致嚴重灼傷的危險。
李澍桓問及,以黃景文多年在消防處的經驗,在裝備或策略上有甚麼可以改善。黃景文表示,香港消防處的裝備在世界消防隊中「肯定係前列」。雖然有新科技如無人機或機械可協助救火,但目前只是初階,無人機射水的水壓不大,但他認為可持續檢討針對高樓大廈火災的應變預案,以及前線人員在極端環境下的安全與協作機制。
黃景文在作供完結前對宏福苑居民說:「困難好快會過去,其實社會人士包括我自己同我屋企人,都支持宏福苑嘅居民,祝福佢哋盡快走出呢個陰霾,明天會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