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火災|部門間分工權責指引不足 專家:設中央統籌協調機制處理嚴重隱患 執行服務承諾

大埔火災|部門間分工權責指引不足 專家:設中央統籌協調機制處理嚴重隱患 執行服務承諾

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在周三(22日)的聽證會上,消防處助理處長(消防安全)翁錦雄作供時承認,現時樓宇的消防裝置分「主動」及「被動」,由消防處、屋宇署、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勞工處等不同部門分工處理及監管,但涉及今次宏福苑大火,如防火梯「生口」、發泡膠封窗、棚網不阻燃、工人吸煙等問題都非消防處職責範圍,惟明白市民不知部門內部分工,故會改善現行機制,確保所有投訴或查詢都獲跟進或轉介。

有專家認為,政府應成立一個「中央屋宇投訴組」,由中央統籌及協調不同部門去處理大維修樓宇的消防隱患;但亦有專家指,多一個機制或會「架床疊屋」,認為關鍵在於改善現時部門間「事不關己」的態度,重新審視對市民的服務承諾和使命。

消防處助理處長(消防安全)翁錦雄(右)表示,將改善現有處理投訴及查詢機制,主動轉介相關部門。巴士的報記者攝

據翁錦雄解釋,現時「主動消防裝置」如警報系統、自動灑水系統、滅火筒、喉轆系統等,屬消防處規管範疇;但「被動消防裝置」如逃生樓梯、防火隔牆、防煙門等,屬建築物結構一部分,故屬屋宇署(BD)或「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的職責範圍,承認委員會的代表大律師杜淦堃所指,居民關注的問題「唔關消防處事」,質疑是否有「監管真空」問題。

翁錦雄承認,若發現火警風險,消防處是市民的「第一選擇」,認同市民找消防處查詢或投訴是正常和合理,因市民不會知道政府部門之間的內部分工。他亦同意,現時部門間對權責的理解不一,對前線同事接收投訴或查詢的指示亦不足,也沒「白紙黑字」的分工守則,只靠平日經驗的認知,故處方已作出檢討,並實施新機制,不論市民向消防處查詢或投訴,若非消防處職權範圍,都會在該市民同意下,前線人員會問清楚資料後,主動轉介相關部門,並在轉介後,確保相關部門已接收並跟進,並同時通知投訴人。

消防顧問梁錦德認為,應設中央統籌機制,協調各部門處理嚴重消防隱患。

消防處無執法權力 難處理結構問題

消防顧問梁錦得表示,現行是根據法例賦予的執法權力來分工,「有部分問題,確實法例無授權消防處去執法,大家都要公道,消防處只能只負責『主動消防裝置』,『被動消防裝置』是由屋宇署負責,如果是居屋,就是ICU都要負責,而如果是工地,就關勞工處事。今次宏福苑大火,涉及的問題是橫跨幾個政部門,但市民無辦法識咁多法例,這是事實。」

他指,根據《消防條例》,消防處亦會按情況就防火措施及火警危險提供意見,一些「被動消防裝置」出現問題,也是可處理,如防煙門長期打開或損壞不修理等,都是構成火警危險,消防處亦應關注,「但如果外牆開生口,是涉及建築結構,消防處未必知道屋宇署是否已批准相關工程。」 

政府應成立中央統籌組 協調跨部門處理大維修舊樓隱患

梁錦得認為,政府應成立一個「中央屋宇投訴組」,就進行大維修的舊樓,由中央統籌及協調不同部門去處理火警隱患,「香港舊樓數量太大,而且樓齡隨時間遞增,即要做大維修問題會愈滾愈大,值得放更多資源去處理。」

他說,以往消防處都有轉介投訴,但不會再通知投訴人,剔咗表格就算。」他認為,單消防處一個部門去更新機制,主動轉介或跟進,工作量將大增,以消防處目前的人手,將令其他問題反而被拖延,「消防處每年要處理年檢證書都以萬計,又要抽查,成立中央統籌組,可減少壓力側重在一個部門。」

資深電機及屋宇裝備工程師何永業教授認為,部門要重新檢視現有服務承諾,及改變「事不關己」態度。

「兜底」機制或架床疊屋 現時分工清晰

不過,資深電機及屋宇裝備工程師何永業教授認為,多一個「兜底」機制有機會是「架床疊屋」,認為現時各部門分工清晰,不需要在現有部門上再有其他部門,認為關鍵是各部門有否按其當初成立的使命、目的、服務承諾及責任去執行,「翻查消防處網頁,其理想是『為香港市民服務,務使香港使為安居樂業地方』,而四項使命就包括『保障生命財產免受火災或其他災難侵害,提供有關防火措施及火警危險的意見』;屋宇署的使命則是『建立一個安全及衞生的建築環境』,所以若涉及樓宇的安全問題,就應由這兩個部門去統籌處理。」

他強調,不認為目前存在部門之間分工不清晰或缺乏協調的漏洞,關鍵要改變「事不關己」態度,執行服務承諾。

教育市民不同部門職責範圍 

另一方面,梁錦得認為,應透過各種渠道進一步教育市民,推廣不同部門的職責,「其實現時部分的分工,很多是視乎發牌當局屬哪一個部門,如食肆,由食環署發牌,就由食環署負責監管;若公共娛樂場所,是康文署發牌,就由康文署負責處投訴,即使涉及消防防置,消防處介入也只是協助形式。」

在今日聽證會上,獨立委員會委員陳健波亦提到,設立一個「兜底」機制,針對高風險或新出現的消防隱患,提升至更高層次跨部門處理。消防處助理處長翁錦雄亦同意,消防處會將部分未能處理的個案「升格」至副處長層級,由副處長與相關部門的管理層商議。

消防處承認,宏福苑居民關注的多個被動消防裝置問題,均非其職責範圍。巴士的報記者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