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火災|消防處擬修例重罰違規承建商 專家倡進一步擴大執法範圍堵塞漏洞
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周五(24日)舉行聽證會,消防處處長楊恩健表示未來多項規管消防裝置承辦商的措施,包括除牌機制、「消防裝置暫停運作通知書」(SDN)審批制度改革、以及大幅提高對違規的罰款等。有專家憂僅提高罰款未必足夠,關鍵在於執法部門如何發現違規行為,且若違規操作者並非註冊承辦商,就形成執法「灰色地帶」,認為或需把規管範圍擴大,凡未經消防處批准而隔離消防裝置,即屬違法,才可堵塞漏洞。

提高罰款有阻嚇 但難發現違規是關鍵
就堵截承辦商明顯違規行為,楊恩健說,會針對地巡查曾被扣分的承建商,及後亦會改例將未有入或延遲報告消防設備損壞的刑罰加重5至10倍,亦會加重物管公司的責任。
消防顧問梁錦得表示,罰款無疑具阻嚇作用,但核心問題是「他們(消防承辦商)沒有申報,消防處又從何得知?」他指出,機制存在灰色地帶,若隔離操作者並非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例如是大廈管理處人員,則難以作出處罰,「像宏福苑事件中,到時要罰誰?」

他認為,長遠而言,或需考慮修改整體《消防條例》,而非單純的《消防(裝置承辦商)規例》,即將規管範圍擴大至「任何人」,明確規定無論是誰,只要在未經恰當程序通知消防處的情況下,隔離消防裝置即屬違法,以堵塞法律漏洞。
5至10倍已屬相當嚴厲
資深電機及屋宇裝備工程師何永業教授則認為,加強罰則是合理方向。他又指,現行消防罰則金額本身不低,在此基礎上增至5至10倍,已屬相當嚴厲。對於罰則是否應進一步提升至刑事檢控,他認為應循序漸進。若屢罰不改的情況持續,再由社會討論是否需引入監禁等刑責,避免「殺雞用牛刀」。

針對如何發現未申報的違規行為,他認為核心在於搜證。他承認,此類違規的搜證難度高,需依賴內部舉報、通訊紀錄等環境證據;但他指出,法例本身的存在已能產生阻嚇效果,即使100宗違規中,只有部分能被成功檢控,也能令部分潛在違規者因懼怕後果而卻步,從而減少整體違規行為。
前線人手緊張 每日僅能有限巡查
在宏福苑個案中,消防承辦商「中華發展工程有限公司」在維修水缸期間,一共提交85張SDN,使宏福苑消防系統停用長達半年。楊恩健說,今起要求暫停消防設備時,需經過審批而非單純通知,處方會詳盡審視是否有停設備的需要、有否擺放替代設備等。

梁錦得指出, 全港50多間消防局雖可分區處理SDN申請,但每局具執法權的消防官通常僅一至兩名。為確保至少有一輛消防車能在6分鐘內到場應對火警,各局通常只會派出一輛由消防官帶領的車輛外出巡查,其餘車輛及人員須留守戒備。在此編制下,每局每日可處理的SDN巡查數量極為有限,難以應付需求,尤其在一些樓宇老化、申請較多的舊區。
然而,他亦坦言,日常的保養可以延後,但維修未必可以等,更何況有些設備壞了,就是「不用你來看,系統都自動被隔離」。因此,也需要考慮幾個不同的情況。至於制度生效前已經申請的SDN,梁錦得則表示,要基於之後的人手調配,不過「可能新的都還沒做得完」。
面對人手壓力,梁錦得認為,消防處需考慮折衷方案。一是增設專責處理SDN的中央隊伍,但需增加人手編制;另一更可行的方向,是借助正籌備中的註冊消防工程師制度,將審批及現場核實的專業工作,交由這批註冊工程師負責,並由他們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新制屬「摸著石頭過河」 需時調整人手與流程
何永業形容,由「通知制」改為審批制,是 「零到一」的徹底改變。他亦坦言,新制度屬嘗試性質,需「摸著石頭過河」。當局需評估每日多少申請屬真正緊急,並據此調配人手,「喉咀滴一下水,最多嘥水;消防泵損壞,就影響救火能力。」他提醒,承辦商自身也需判斷工程緩急,優先處理不可拖延的項目,「手頭上有10件工程,我自己知道有些是可以等的,有些是不可以等。」

他估計消防處在推出新制前,應已與保安局等部門商討,並會設定過渡期,例如設立寬限期,讓已進行中的工程按舊制完成,新申請則按新制處理。他亦相信,處方會以務實態度,給予業界時間適應新安排,再逐步嚴格執行。
續牌制可推動業界更新知識
今次事件引起大眾對消防承辦商專業性的質疑,楊恩健在聽證會上表示,會研究引入續牌制度,希望承建商每3至5年間續牌一次,會考慮是否曾把被控告、以扣分制下的分數等,令較差表現的承辦商除牌。
梁錦得對此表示支持,並指出科技不斷進步,舊有的承辦商必須學習新知識,證明自身能力持續更新,避免以「我不知道」作為藉口。

何永業認為,三至五年的續牌期過長,不守規者足以在此期間犯下多項違規。若縮短至兩年一續,可更有效篩走不合規格的承辦商。但他也理解,消防處提出三至五年屬初步方向,需觀察業界及輿論反應再作調整。他強調,新制度並非刻意為難業界,而是針對事件中不專業的消防承辦商。
SDN延期消防局「心中有數」
對於SDN延期是否慣常、做法是否要檢討,楊恩健表示,14日延期有必要,指出水缸維修或以月計,新做法下會以審批形式,每14日詢問進度、要求提供證據等。
梁錦得表示,不擔心證據不足或無效,各區消防分局一直密切注意自己區份、每一座大廈的情況;當承辦商要延遲 ,「其實消防局心中有數 」,如有所懷疑,消防官也可以開消防車去巡查。
何永業坦言,照片或影片可透過技術手段,甚至利用AI造假,嚴格而言並非法庭證據,而最理想做法是消防員親赴現場視察,但現實中消防處人手無法應付所有延期申請的實地核查。因此,制度仍需依賴申請人作為專業人士的誠實申報;消防處亦可透過突擊檢查,核對證據真偽。若發現提交的影像與現場情況不符,便可對虛假申報者提出檢控。

權責歸一提升效率與安全
比起SDN延期,梁錦得更擔心現行大廈消防裝置的保養管理模式。他解釋,現時許多大廈的消防系統保養,有「權責分散」的狀態。例如,年檢由A公司負責,數天後若有零件損壞,維修則透過投標另覓B公司處理。這種模式導致缺乏單一責任人,前一家公司檢查或維修時若未盡全力,可將潛在問題留給下一家接手者,形成灰色地帶與安全隱患。
他建議,業主立案法團應為大廈物色並委託單一消防承辦商,簽訂長期保養合約,由該承辦商全面負責系統的檢查、維修、保養及零件更換報價。合約期滿前,可透過重新報價或投標決定是否續約。在此模式下,所有必要的更換項目可在發現問題時,立即由該承辦商報價,並由法團迅速批核動工,實現「今日發現,明日維修」。
何永業讚揚楊恩健的表現,指其回答展現了承擔責任的態度。他明白,部分問題的執法權未必在消防處,但處方承諾會與相關部門跟進,力求移除風險。他認為,這是公眾期望聽到的正面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