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火災|宏福苑租金補助優化安排 劃一發放兩年讓業主重置更有彈性
「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今日(17日)公布優化租金補助安排,劃一向受影響業主發放為期兩年的租金補助,直至2027年12月21日,讓業主有更大彈性安排及重置長遠居所,不再因選擇不同方案而影響補助期限。

政府早於2025年12月宣布,援助基金會在2025年12月22日至2027年12月21日期間,向每個宏福苑單位的業主發放每年15萬元的租金補助,每半年發放一期,每期75,000元。其後在今年2月公布長遠居住安排方案時,曾表示若業主選擇出售業權後收取現金而不參加「特設銷售計劃」,租金補助只會發放至購買其業權款項的到賬日,業主須自行以該筆資金作長遠住宿安排。

根據今日公布的最新優化安排,不論業主出售業權時選擇只收取現金,還是收取現金後參加「特設銷售計劃」購買新的資助出售單位,抑或選擇以「樓換樓」方式換取新的資助出售單位,即使最終未能在「特設銷售計劃」中揀選到合適單位,均可以收取租金補助至2027年12月21日。有關安排同樣適用於仍未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的業主。

對於選擇參加「特設銷售計劃」的業主,包括選擇收取現金及選擇「樓換樓」的住戶,如其新購單位的入伙日期在2027年12月21日之後,援助基金會繼續向未入伙的業主發放租金補助。考慮到業主一般需時約三個月裝修新居,業主獲取租金補助的資格,會維持至其購入新單位的轉讓契據日期起計三個月,之後不再獲發下一期租金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