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表示,就去年11月大埔宏福苑火災導致5名工程承建商人員遇難,向承建商及工程顧問等人士,合共提出25項檢控。
勞工處指,經徵詢律政司意見後,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向相關持責者,包括承建商、工程顧問及個別人士,就違反條例下的「一般責任」條文提出檢控。
發言人強調,勞工處絕不容忍違反職業安全及健康法例的行為,定必嚴厲執法,以保障僱員的職安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