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炳強去信美國《華爾街日報》 指黎智英相關評論文章內容毫無根據

2026年04月17日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去信美國《華爾街日報》,指其一篇和黎智英相關的評論文章內容毫無根據,旨在詆毁中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
華爾街日報》在4月16日發表的題為《中國現在要沒收黎智英的財產》的評論文章。WSJ網頁截圖
鄧炳強表示,《華爾街日報》在4月16日發表的題為《中國現在要沒收黎智英的財產》(Now China Is Taking Jimmy Lai’s Property)的評論文章中,作者們老調重彈,重複已被反覆駁斥並被揭露為虛假新聞的毫無根據論調,旨在於詆毁中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
鄧炳強重申,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黎智英在經過公正、公開的審判後,被判犯下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法院的判決和量刑均有詳細的理由,並有大量證據支持,因此黎智英選擇不上訴。
鄧炳強續指,根據法律,只有在法院確信待沒收的財產符合相關條件的情況下,才能應律政司司長的申請下令沒收財產。向法院申請沒收令,是打擊嚴重犯罪、維護公眾利益的有效手段之一,世界各地都有關於沒收犯罪相關財產的法律和機制。美國法律規定,一般而言參與恐怖活動的個人,其所有財產均可能被沒收。
鄧炳強在信中表示,關於屢次試圖抹黑香港的言論,他請讀者參考以下事實:在菲沙研究所2025年的年度報告中,香港再次被評為全球最自由的經濟體;香港繼續與紐約和倫敦並列全球三大國際金融中心;美國商會今年開展的商業信心調查顯示,94%的受訪會員對香港的法治充滿信心。鄧炳強指,在當前地緣政治衝突和不確定性的背景下,這些事實充分證明了香港作為企業和投資者避風港的吸引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