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人王岸然涉披露助查內容及發佈煽動刊物 擬不認罪 排期10.9開審

2026年04月28日
71歲前民陣副召集人兼時事評論人王岸然(原名黃覺岸)因涉披露助查內容及煽動,被國安處拘捕,並被首次引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妨害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罪落案起訴。案件星期二(4月28日)在區域法院提訊,王岸然表示擬不認罪,審訊時不聘用律師。法官陳廣池排期至10月9日開審,預留8天審期,期間王岸然續還柙。
被告今沒律師代表,表示擬不認罪,審訊時亦不聘用律師。控方於庭上指,審訊涉及6名證人、31段被告的YouTube影片和5份警誡供詞。被告表示,將爭議警誡供詞。陳官將案押後至8月11日進行審前覆核,並排期10月9日開審,預留8天審期。
被告黃覺岸(71歲,報稱退休人士),被控一項「妨害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罪及「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
法官陳廣池排期至10月9日開審,預留8天審期,期間王岸然續還柙。
控罪指,被告於2025 年 12 月 3 日在香港,知悉或懷疑有對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的調查正在進行,罔顧是否會妨害該項調查,而在沒有合理辯解或權限下,在 「YouTube」披露警方於該調查期間所作查訊的詳情;並於2025年1月3日至12月6日期間在香港,明知刊物具煽動意圖而發布該等刊物,即在「YouTube」發布影片意圖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的憎恨或對其離叛等。
案件編號:DCCC 303/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