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顛覆案|9.11判刑 最高可囚10年

2026年09月08日

支聯會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已解散的支聯會、前正副主席李卓人、鄒幸彤,以及認罪的何俊仁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2026年1月開審,到5月19日審結,歷時22日。《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陳仲衡及黎婉姫8月21日於西九龍法院裁定支聯會、李卓人及鄒幸彤罪成。根據司法機構紀錄顯示,案件星期五(9月11日)早上10時判刑。

案件將於星期五(9月11日)早上10時在西九龍法院判刑。

4名被告依次為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聯會)、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同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即結束中國共產黨領導,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特別是第一條和序言)),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

據《香港國安法》第23條,任何人煽動、協助、教唆、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情節嚴重可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案件編號:HCCC155/2022

辯方於8月28日完成求情,圖為囚車當日進入法院。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