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安公佈多宗危害國家安全典型案例:4.左某等人假冒僧人流竄詐騙案 5.彭某某傳播宣揚「全能神」邪教組織案 6.喻某傳播、非法持有暴恐影片案。
2024年,在第九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即將來臨之際,四川公安公布6起國家安全典型案例,通過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這些案例為全民敲響安全警鐘,提醒我們時刻警惕危害國家安全的隱秘威脅。
四、左某某等人假冒僧人流竄詐騙案
2023年11月,南充市公安機關工作發現:有「僧人」在南充市南部縣以當地「藥王寺擴建」為由收取信眾財物。經查,安徽省銅陵市樅陽縣6人組成團夥,自2020年先後在重慶、安徽、陝西、四川、貴州5省假借修擴建寺廟、寺廟開光大典、贈送護身符、看相消災等手段實施詐騙,共作案100餘起,涉案金額153.73萬元,受害群眾1萬餘人。11月8日,南充市公安機關將該團夥6人抓獲,收繳佛教護身符、開光大典請柬、佛像吊墜、福袋、灰衣袈裟等物品3000餘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之規定「詐騙罪」是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五、彭某某傳播宣揚「全能神」邪教組織案
2022年3月,「全能神」邪教組織骨幹成員彭某某在南充市西充縣蟄伏活動,西充縣公安局建立專案,長線經營,挖掘出南充、廣安、達州、廣元4地「全能神」「南充區」非法活動網。2023年3月,南充公安機關集中收網抓獲「全能神」骨幹88人,搗毀窩點40處、電腦34台、手機70部、移動存儲介質150餘個,收繳涉案資金51萬餘元、反宣書籍600餘冊、糧油30噸,移訴涉案人員41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條規定,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利用迷信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六、喻某傳播、非法持有暴恐音視頻案
2023年9月以來,喻某通過手機QQ在網上獲取下載暴恐音視頻上傳至本人的微雲中儲存,並將含有該視頻的微雲鏈接發布到某QQ群、微信群內,供他人觀看。四川省樂山市犍為縣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條第二項之規定,對喻某傳播、非法持有宣揚恐怖主義物品的行為予以行政拘留10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條:參與下列活動之一,情節輕微,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下罰款:(一)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或者煽動實施恐怖活動、極端主義活動的﹔(二)制作、傳播、非法持有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物品的﹔(三)強制他人在公共場所穿戴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服飾、標志的﹔(四)為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或者實施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活動提供信息、資金、物資、勞務、技術、場所等支持、協助、便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