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熱度不是流量密碼:自媒體發佈「內部資訊」誘導舉報的違法本質。
一個時期以來,國家安全機關創新開展新媒體宣傳,普及總體國家安全觀與法律法規,群眾支持合力不斷增強。然而,個別別有用心者卻嗅到「商機」,試圖蹭國安熱度博眼球、謀私利,甚至非法兜售國家安全機關警用標識。這些行為干擾正常工作,損害機關形象,必須高度警惕並依法整治。
警惕消費國安熱度的「李鬼」組織
據群眾反映,某網路自媒體公司相關帳號宣稱在反間諜工作中取得重大突破,呼籲大家持續關注該公司相關帳號。國家安全機關調查發現,該自媒體公司註冊了一批頻繁發佈「反間防諜」內容的網路帳號,企圖假扮官方背景,混淆視聽、攫取利益。他們通過發佈所謂「內部資訊」「解密資訊」吸睛圈粉、博取眼球,甚至誘導線民向其舉報危害國家安全的情況線索,借維護國家安全之名,行增強用戶黏性、提升帳號商業價值之實,嚴重損害國家安全機關權威,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抵制非法兜售國家安全機關警用標識的行為
國家安全機關工作發現,個別企業和網店個體戶為了謀取利益,鋌而走險,利用廣大網友的獵奇心理,借助國安工作的神秘性,打著國家安全機關的旗號兜售非法產品、賺取高額利潤,造成負面影響。某電商平台網店利用網友對國家安全機關標識的喜愛,非法兜售自製國家安全機關警用徽章、肩章、臂章等物品,借此提升店鋪曝光度,在實現線上快速拓客的同時,帶動其他商品快速獲利。某企業為提升自身信譽口碑,違反保密協議,在網上自曝為國家安全機關合作供應商,試圖以此提高品牌關注度、拓展客戶和業務資源,造成失洩密風險。
這些案例暴露出個別企業和自媒體從業者將國家安全概念異化為「流量來源」,將「蹭」國安流量作為行銷手段,損害了國家安全機關的公信力,逾越了法律紅線底線,等待他們的也將是法律的嚴懲。
國家安全機關提示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第六條規定,國家安全機關是反間諜工作的主管機關。《互聯網使用者帳號資訊管理規定》第八條規定,互聯網使用者註冊、使用帳號資訊,不得假冒、仿冒、捏造政黨、黨政軍機關、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社會組織的名稱、標識等。據統計,近年國家安全機關已協助有關部門查處仿冒帳號237個,關停違法網站46個,教育訓誡相關人員89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