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火災|消防員惡劣環境突圍救人 手提80公斤加壓泵上樓撲火 陸官:努力有目共睹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周五(24日)舉行第19場聽證會,兩名消防處證人出庭作供,包括消防處助理處長(新界北)鄧榮華及消防處處長楊恩健。鄧榮華形容當日大火「史無前例咁惡劣」,救援過程困難重重,但同事仍抓緊拯救了機會,在火勢非常猛烈的情況下成功救出市民,他形容這需要「無比嘅勇氣」。

首先作供的是消防處助理處長(新界北)鄧榮華,他在1996年加入消防,2025年晉升至現職。大火當日下午4時18分至6時22分屬在場總指揮。
鄧榮華:火災規模和困難「史無前例咁惡劣」
鄧榮華憶述當日下午3時12分接獲通知宏福苑發生火警,當時火警已升為三級。他在前往火場途中掌握的資訊包括火警涉及棚架和外牆,他當時已意識到情況比較嚴重。他於下午3時40分出發,3時50分到達現場。到達時宏昌閣和宏泰閣兩座大廈已經燒得相當嚴重,火勢並蔓延到另外四座大廈,但當時未燒得那麼嚴重。他同意今次火災的規模和消防員需要處理的困難是「史無前例咁惡劣」。
鄧榮華指,消防的行動記錄是透過流動指揮車(MCU)收集前線無線電訊息,再轉交通訊中心人員即時記錄。當日所有現場資訊均由MCU整合後上傳至通訊中心。他接手現場總指揮時發出的信息中,描述宏泰、宏昌等多棟大廈火勢為「well alight」,表示整層樓或絕大部分單位火勢猛烈,火屑四處飛散。他解釋「well alight」這個術語某程度上反映火警的嚴重性,消防同事聽到這個詞就會知道火勢不輕。

鄧榮華其後按副處長陳慶勇的指示,建立了分座指揮體系,確保八座大廈每一座都有一名主管級人員負責指揮工作。到下午4時44分,鄧榮華要求通訊中心調派多四輛消防車及一架鋼梯到現場。他解釋,當時預視火警會持續下去,需要額外資源,同時鋼梯車需要一台泵水車供水,他希望「防患未然,部署好,多啲資源」。
關於搜救隊的增援,下午4時40分增派了四隊,下午6時11分再增四隊,下午6時51分再增四隊。鄧榮華指這些增派指令主要由在現場負責求助個案的副消防總長黃景文提出,因為他「最清楚究竟需要幾多資源或者點樣調配資源去應對現場搜救工作」。鄧榮華強調,在大型火警中,每位高級人員都可以在自己的範疇內決定增加資源,「唔需要去到總指揮做批准」,這是給予現場所有指揮同事的彈性。
火勢非常猛烈 救出市民需要「無比嘅勇氣」
鄧榮華指有同事在火警早期曾成功攻入宏昌閣,希望進行緊急搶救及疏散居民,但走到半層樓梯時已受火勢影響,環境非常炎熱、濃煙密布,被迫退回大堂,然而大堂的棚架已塌下,他們要在極度惡劣的環境下離開,否則可能也會出事。
鄧榮華指出,儘管火勢猛烈,並且持續有竹枝棚架大量掉落,但拯救行動並未停止,努力射水滅火,同時清理堵塞雜物,並於15時40分,成功在宏昌閣大堂救出3名昏迷人士。另外,雖然當時消防員需要由底層逐層逐層向上推進滅火,但如果有機會,搜救隊會抓緊機會前往需要協助的單位。他舉例在宏泰閣10樓和14樓,同事抓緊了拯救機會,在火勢非常猛烈的情況下成功救出市民,他形容這需要「無比嘅勇氣」。

鄧榮華解釋,消防栓系統的用途是讓消防員進入樓宇灌救時直接取水。在宏福苑,由於消防栓系統及兩個泵都沒有啟動,消防員在進行高層滅火時,需要用重達80公斤的手提泵加壓。這個泵需要搬上十幾二十樓,在漆黑一片、只有一米寬的樓梯間搬運重物,絕非輕易的事。雖然可以克服,但確實造成困難。粗略估計,單靠泵車壓力只能有效供水到20樓左右,20樓以上就需要用手提泵加壓。絕大多數大廈都使用了這類手提泵。代表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問「是否意味消防員要搬到十幾層樓?」鄧榮華同意。
杜淦堃隨後問鄧榮華使用雲梯車的情況。鄧榮華強調,火場環境複雜,雲梯車的救援工作並非單純取決於樓層高低,而是涉及現場環境及火勢蔓延等多重因素。他指雲梯車在火災中的主要功效有兩項,第一是撲滅建築物外牆棚架的火勢,防止火勢向外蔓延;第二是透過射水冷卻或形成水簾,阻擋火焰從單位內部擴散。他強調,基本救火策略始終以「內部救火」為最優先,雲梯車主要用於輔助外部控制。
雲梯有部件被燒毀無法運作
鄧榮華指,當時消防員曾使用雲梯拯救宏昌閣低層單位居民,但形容那次拯救「唔係想象中咁容易」,但由於樓宇間距離較遠,雲梯需要大幅度水平延伸。過程中,現場不斷有竹枝、碎石等雜物墮下,操作風險極高。當居民被救援時,雲梯的警號燈已經響起,顯示負重已達極限,涉及支點與力點的物理問題,強調「絕對唔係話樓層比較低就一定容易,困難係力學問題。」
㔁榮華補充,到傍晚時分,該雲梯的部件被燒毀,無法操作,即使現場工程人員維修也不成功,最終要用手動方法將鋼梯收起送走。

鄧榮華亦提到,火場附近的樓宇之間本設有緊急車輛通道,要求距離大廈不超過十米並具備足夠承載量,以便消防車輛,包括雲梯車靠近。然而,現場因竹枝、雜物、灰燼等堆積,絕大多數緊急通道已被覆蓋,儘管消防處嘗試在不同位置佈置雲梯,但客觀環境限制仍帶來重大挑戰。
杜淦堃問到,對於公眾質疑為何不在更早階段調派更多雲梯車,鄧榮華解釋,消防處的火警分級與車輛出勤規模有既定機制,例如一級火警有一架雲梯車,三級火警增加至兩架,四級火警則會有三架,現場指揮官如果認為需要額外支援,不論火警級別,都可以隨時提出要求。在宏福苑火警中,通訊中心一共調派了八架鋼梯到場,鄧榮華指這是非常特別的情況。
杜淦堃問,對於同一時間多棟大廈起火,有一些跨區調派的人員因不熟悉大埔區環境而走錯路的情況。鄧榮華解釋,所有到達現場的車輛主管須先到流動指揮車(MCU)報到。MCU配備資訊系統及大廈佈局圖,可為不熟悉現場的人員提供指示。此外,車上亦設有流動終端機,顯示大廈位置。鄧榮華認為,只要同事依程序報到,現場通道、後勤區、BA(呼吸器)控制點及指揮站等均有清晰標記,行動上不存在重大障礙。
鄧榮華又提到,他於下午3時50分到場,大約花了10分鐘在流動指揮車,當時知悉在宏泰閣對外空地找到何偉豪,隨即要求點名,確保無其他同事走失或遇到情况。他強調,每次大火後均會進行行動檢討,消防內部的相關委員會正檢視安排與策略。
代表政府資深大律師孫靖乾,大火由一級升至三級、再升至四級的過程中,除了既定出勤規模外,前線指揮官是否有權按實際需要要求額外資源,例如雲梯車等。鄧榮華強調,在場的每一位指揮官、拯救主任、總指揮,在其崗位上最清楚自己需要甚麼支援。他們可以直接透過通訊中心要求額外支援,這是一個聯合作戰的模式,並非「鐵板一塊」,不是要等到支援到了才行動。
委員會主席陸啟康表示,當日負責救火的同事的努力是看得到的,「要講一聲,辛苦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