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火災|市建局個案經理:無參與宏福苑註冊檢驗人員及顧問公司招標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周四(30日)舉行第21場聽證會,3名市建局樓宇復修部代表作供,包括個案經理陳日豪、助理經理任立賢及總監王思敬。陳日豪作供指,市建局沒有參與宏福苑大維修工程註冊檢驗人員(RI)及顧問公司的招標程序,雖然「招標妥」2019年6月起實施新安排,可透過平台聘RI,曾向屋苑法團提及標書服務,惟法團稱不需要。政府早前在書面陳詞中提到,發展局正與市區重建局制訂方案,計劃於今年下半年推出加強版「招標妥」服務,以進一步減低圍標風險,並加強對顧問及承建商參與招標過程的監管。

市區重建局樓宇復修部個案經理陳日豪首先作供。代表委員會資深大律師杜淦堃指,陳日豪2019年6月加入市建局,獲派處理及跟進宏福苑保養維修招標程序。
2018年市建局「招標妥」不包括註冊檢驗人員及顧問公司招標程序
陳日豪同意,市建局樓宇復修部其中一個作用是減少舞弊維標的風險。 他指,宏福苑2016年收到強制驗樓令,2018年與市建局簽訂服務協議,啟動「招標妥」流程處理樓宇維修。
但那年代「招標妥」的服務範圍仍未涵蓋聘請RI,市建局主要是透過電子平台聘請承辦商;而前期則主要是協助法團透過「自助工具」聘請RI,協助提供範本文件、將屋苑招標廣告放上市建局樓宇復修平台網站,收取標書副本後整理並製作「招標摘要」,對「招標摘要」的數字細節向法團作解釋,但強調市建局在RI招標過程中「無扮演任何角色」,沒篩選投票者、沒出席面試,更沒有向宏褔苑法團提供任何意見,形容是「毫不知情」。
杜淦堃提到,市建局於2019年6月起「招標妥」擴展至可透過電子招標平台進行招標RI的程序,陳日豪同意,指當時曾提醒宏褔苑法團是否需要相關服務,但對方當時稱沒有需要,想用原有方法進行。
RI標價相差大 陳日豪指常見 出低價公司想爭取經驗
2020年1月30日市建局出了一份「標價摘要」,文件顯示RI投標價格差異相當大,「最貴的高達208萬元,而最低的入標價僅4.5萬元,有幾間出價是10萬元以下」,陳日豪認為情況常見,指出標價低的公司可能「寧願平啲都想爭取經驗」。
至於鴻毅的入標價為30.8萬元,加上較早前鴻毅以約24.8萬元成功投中擔任檢測工作,陳日豪認為鴻毅合共50多萬的總價合理,形容「鴻毅」的價錢「competitive(具競爭力)」,「淨係覺得鴻毅好想做呢單生意」。
認為鴻毅出價合理 不會向法團分析免影響選擇自主性
他指,據市建局的回標分析數據,1000伙以上的屋苑維修,RI總價格大約在68萬元,鴻毅出價雖較低,但對方解釋因已做了前期工作,故顧問費可相應減少;不過,市建局當時並沒向法團分析及解說鴻毅出價是否合理,因不想阻礙法團的選擇自主性,只會向法團解釋要留意的地方,但「唔係暗示佢哋點做」。
杜淦堃再問及,市建局有否就標書作評價,留意不尋常地方,如計算錯誤、未有總額等,其中最高投標價是每戶208萬元,最平是4.5萬元,標價相差很大。陳日豪指,標價最高及最低異差大是普遍,形容出標價低的公司可能「寧願平啲都想爭取經驗」。他指,當時有其他報價公司價錢都是「雙位數」,「我唔會講得出呢10間都唔合理...個range都好多雙位數嘅投標者,唔通去質疑,我哋唔會同法團講呢啲嘢」。

市民普遍「價格先決」 「招標妥」服務不能不分百防止圍標
杜淦堃提到,鴻毅6個月的顧問費為24.8萬,進行6個月共149日,除開8座,即每日僅200元,還有工人、保險等,質疑「睇數都覺得佢哋蝕本啦」,標價「平得有啲可疑」,商業上不合理。陳日豪同意「數字上係」,但無考慮過是否有機會屬違法行為。陳日豪稱,市建局不會考慮RI出價的合理性,亦不會就聘請RI評估背後的圍標風險,市建局的權責有限,亦不是執法部門,只能根據發放資助的前提下,要求法團透過電子平台向承建商(RC)招標,並不包括工程顧問(RI)。
杜淦堃問及,如有RI以不合理低價取得工程後,便能為承建商(RC)謀取暴利,而市建局無法阻止類似的圍標行為。陳日豪部分同意,重申「招標妥」在防止有人以收行政費、派人駐守入標箱阻入標等行為,已能一定程度上有效阻止圍標行為。
杜淦堃指,相關標書附帶一份「誠信及反圍標條款確認書」,同一份確認書都適合於顧問公司招標,陳日豪確認屬同一份確認書。杜淦堃指,「鴻毅」也要簽「道德承擔條款」及「不合謀投標確認書」去確認不會違反相關要求,市建局知道圍標情況普遍,才有這份確認書,陳說「可以係」。
杜淦堃提到,競委會文件指顧問公司同承建商合謀,市建局在這方面提供資料給競委會,陳同意。杜淦堃指,合謀圍標風險包括顧問公司用低價贏得標書,似乎用了市建局「招標妥」服務也確保不到。陳日豪指,「招標妥」未能百分百減少圍標,不論是否有電子招標,市建局都會提供評標表等及作解釋,不過最終法團有否向居民講解其實涉很多因素。
陳日毅提及,自己曾處理數百宗案件,曾目測及參與過,居民都是以價格先決,亦曾被質疑價格平不代表做不到,「我自己作為市民,都可能偏向平」。杜淦堃指,正正反映居民以價格先決,缺乏專業知識,無考慮不法行為,而市建局若完全不分析價格,未能解決到圍標問題,陳同意。

初步估價跟「草擬標書」估價相差一倍 因獨立顧問只是目視
杜淦堃指,工程顧問鴻毅投標後,市建局指派的獨立顧問「富邦測量師行」提供一份報告(PAR 1)評估維修費為 2.24億元,比富邦初期報告推算的1.02億多逾一倍,是否代表初步估算沒有意義?陳日豪指屬常見情況,因獨立顧問只是目視檢查需修葺的項目,但草擬標書「大過顧問睇嘅,會唔同咗,一定有出入」,如有專業屋苑而設的維修項目,故兩份報告並非「apple to apple」,舉例地渠要做「cctv 照渠報告」,獨立顧問不能目視發現。他認為,兩個估價差異不會「嚇親」居民,因為「佢哋睇咗標書知道項目」,強調初步估價是很粗略,但不代表無用。
至於當獨立顧問評估草擬標書時,除確保工程符合「強制驗樓令」要求外,會否進一步審視某些「非選擇性的項目」是否「多餘」或無必要。陳日豪承認,顧問不會對額外項目「有冇需要」作評估,只要滿足到目標、解除強制驗樓令便可,不會告訴法團「並非強制驗樓令範圍而不准做」。

信賴顧問專業性 因不想令人覺得偏頗未給予意見
杜淦堃提到,2023年3月4日宏福苑舉行特別業主大會及3月17日管委會通過評標標準,市建局都沒代表出席,陳同意,出席會議非慣常做法。杜淦堃再指,根據3月17會議紀錄,時任法團主席鄧國權曾就評標準則提交市建局,市建局並無其他建意見。陳日豪表示,有就評標準則跟鄧國權討論,主要是修改措辭,如就一些準則的年期限制作建議。杜淦堃問到,會否就評估準則是否有效提供意見,陳日豪稱,項目上未必會,但「數目上」會,如要跟屋苑大廈座數脗合等。
他解釋,不給予意見是不想讓人覺得有偏頗,稱過往定出的評標準則經法團或業主大會通過,顧問向法團提出的建議經過討論,因信賴顧問的專業性。
杜淦堃指,圍標包括操控評標制度,市建局未有理會是否很大漏洞?陳日豪不同意,指有些大廈未必有評標準則,「有時回咗標再建議居民邊個合理啲...可能價錢就係佢哋嘅評標準則。」他指,獨立工程評估用意並非在杜絕圍標,「可能估8千萬,最後1億,唔算係杜絕圍標」,強調其作用為供居民參考、並用作申請資助時作為基礎。

至少5間入標公司與宏業董事有關
杜淦堃提到,有57間公司投標,至少5間投標公司與宏業建築工程董事侯華建有關連,問及市建局會否評核?陳日豪指,市建局沒查找這些公司的關連,相信顧問及其報告,形容「唔會用放大鏡咁睇」,又稱報告會反映相關資訊。
對有居民曾於 2024年3月11投訴指「宏業」小型工程牌照已被吊銷,陳日豪表示無看過。就「鴻毅」曾因應市建局建議修訂回標分析報告,陳日豪說,會交獨立顧問富邦處理,市建局職員會「睇一睇」,但因市建局同事非工程專業,主要是檢查資料齊全。杜淦堃質疑,只是睇「有冇打錯字」,未能幫業主反圍標?陳日豪回應指「報告作用唔係做呢樣嘢」。

曾收投訴涉「宏業」被檢控及續牌問題 應由屋宇署負責
杜淦堃指,曾有居民電郵到市建局提到「宏業」曾多次被檢控及續牌等問題,陳日豪指,曾與市建局樓宇復修部助理經理任立賢商討,同意對承建商的檢控或涉紀律問題,而且「聆訊冇直接關係」,但市建局不會取代顧問的責任,居民有意見應向屋宇署提出。
對市建局為何不轉介投訴,陳日豪稱與屋宇署有交流,但沒正式轉介渠道,日後可改善,又認為居民不難想到可向屋宇署投訴。他又指,管理公司黎經理曾回覆市建局指,會在業主大會將相關資訊通知居民,但管理公司最終在會上沒有提問,指因當日時間有限。
杜淦堃再問及,相關信件亦提到授權票問題,但陳日豪稱,授權票跟「招標妥」冇關,非其調查範圍,顧問公司應聯絡屋宇署。
代表宏福苑居民的大律師譚俊傑提到,工程合約未有包括「道德承擔條款聲明書」、「不合謀投標確認書」及「關聯公司不投標確認書」,陳日豪稱曾見過「關聯公司不投標確認書」,或在其他條款或附加資料出現。
陳日豪回應代表市建局的大律師呂世杰提問時指,2023至2024年共收到1.5萬至1.7萬份招標文件,每年都會分階段處理,招標是包括顧問公司及承建商,承認無職能及時間去審視所有招標文件,「唔知要做幾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