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偉銓關注消防條例修例 倡賦權物管清除阻消防通道雜物
因應宏福苑大火,當局正就消防條例提出修例。曾擔任物監局主席的前立法會議員謝偉銓建議,應賦予物管業界權力清走長期阻塞消防通道的雜物,並有責任通報執法部門處理。

香港粵港澳大灣區物業及設施管理聯合會創會會長的謝偉銓表示,該會已就《消防條例》修訂及樓宇走火通道阻塞的執法工作,向消防處提交多項意見。他提到,業界十分關注處理公眾通道阻塞、防煙門被隨意打開等問題,認為物管公司應有責有權。謝偉銓舉例,應否賦權物管公司移走阻塞走火通道的物件,以及相關處理費用應由誰負責,期望當局在修例時能夠作出更清晰的規定。
另外,土地審裁處早前裁定,並無司法管轄權批准延遲召開業主大會的時限,駁回宏福苑法團管理人「合安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請。合安原定最遲須於6月13日舉行業主大會,惟至今仍未召開。謝偉銓認為,相關管理公司應增加透明度,主動向業主解釋清楚有哪些因素阻礙大會召開,避免令小業主感到蒙在鼓裡,繼而引起無謂揣測。

謝偉銓指出,管理公司在核實業主身份方面,或可尋求政府協助,同時亦應交代核實工作的進度,否則小業主容易產生誤會及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