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案,控方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 繼續開案陳詞。曾蔭權夫婦的聯名戶口內先後36次轉帳,再將100萬人民幣轉入曾太個人戶口,然後再匯80萬人民幣給東海聯合控股有限公司名下戶口內。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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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及妻子在東亞銀行持有聯名戶口,而曾太另在東亞有個人戶口,2010年7月16日早上9時39分曾太指示東亞銀行從她個人戶口內,將7萬3千元轉帳入夫婦的聯名戶口內。而同日早上9時20分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簽發一張面額35萬港元的現金支票,約35分鐘內曾蔭權夫婦名下的聯名戶口便存入現金35萬元。

曾蔭權夫婦的聯名戶口內先後36次將港幣轉為72萬元人民幣,同年9月6日將一百萬人民幣作定期存款3星期,之後有關定期存款再4度延期至同年11月9日。同年11月5日曾太指示東亞銀行將定期存款到期日的前夕(11月8日)的一百萬人民幣,轉入她個人戶口內,然後再匯80萬人民幣給東海聯合控股有限公司名下戶口內,但該匯款並不成功。

東海花園君豪閣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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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氏夫婦於同年11月11日離港赴日本至同月16日晚返港,曾太於翌日早上再次指示銀行並成功匯款。控方指為何曾太要這麼趕急支付人民幣80萬租金呢,根據曾蔭權出示的租約日期是2012年2月。

控方指雖然沒有直接證據證明該筆35萬元,是同一筆款項,但試用正常的合理推斷,該35萬元必然有關連,是同一筆來自李國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