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案,辯方引行政會議文件,指廣管局2008年,已經建議向雄濤發出牌照。
第二名證人為前特首辦副私人秘書蔡傑銘。休庭前,辯方指出一份行政會議文件備忘錄,日期為2008年7月2日,在此之前,廣播事務局有已討論雄濤牌照申請。於2008年2月26日至3月17日有一段公眾諮詢。文件寫廣播事務局就牌照一事的建議,包括鄭經翰扮演的角色、管理層身分、鄭在廣播事務上很知名。在2008年1月20日始,鄭是雄濤主席。蔡傑銘同意辯方所指,廣播事務局作出建議後,則交由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考慮。
蔡同意文件顯示,當時的建議是向雄濤發出牌照,理由是可維持廣播業務健康發展及平衡競爭,同時可吸引新的投資者及人才,並相信公眾樂意有多一個以廣東話為主的廣播服務作選擇。
下午開庭後,辯方展示2008年8月由蔡向上司蕭健威發出的電郵文件,續盤問蔡傑銘。電郵指,有關雄濤發展數碼廣播一事,預期(一)時任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進行簡報,以及(二)鄭經翰邀請8月14日共晉午餐,午餐時會討論廣播事務的政策及技術。蔡同意,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職員與廣播界人士接觸,是正常的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