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農曆大年初一深夜旺角暴亂,其中9名被告被控暴動等罪,控方的警方證人指自己當時被一塊磚頭擲中左耳後腦位置,使其有一至兩秒感到「暈暈地」,又指看到其中一名擲磚者年紀較大,以「龜速」奔跑,故成功追截並制服了該人士。

被告陳和祥

被告陳和祥

案件第6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案發時為港島衝鋒隊署理警司的陳偉基於庭上指,當時凌晨2時收到上司電話,指示他到暴動現場防守豉油街,不要讓暴徒衝出彌敦道。陳於凌晨4時到達現場,看到當時有約30、40人在擲玻璃、磚等物件,約1小時後警方防線開始後退,情況亦告嚴重,陳形容當時暴徒所擲的物品像「落雨」一般密度高。

陳續指自己當時被一塊磚頭擲中左耳後腦位置,使其有一至兩秒感到「暈暈地」,但他堅稱自己當時的視線及觀察並沒有因此而受到影響。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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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又指,當時眼見暴徒擲磚情況愈趨嚴重,而同僚所持的盾牌亦未能夠保護全身,心中出現了「反守為攻」4字,他繼而走到警方防線後方,看到當時有4名人士在擲磚,陳即衝出防線去追捕他們,他形容其中一名人士年紀較大,當時以「龜速」的速度奔跑,故成功追截並制服了該人士,並將其拉入警方防線內,該名人士正是本案年屆71歲的被告陳和祥。

陳其後發現警員黃樂安血流披面,失去意識,而陳當時試圖令他恢復知覺惟失敗,陳指現場已漸趨平靜,否則黃或會遭受生命危險。陳送黃上救護車到醫院後,自己亦到瑪嘉烈醫院接受治癒。根據醫療報告,陳的後腦有約2厘米長的傷口並縫了4針,其左手無名指及中指骨折,被證實有1%的永久傷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