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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卓堅又入稟 申禁律政司處理兩宣誓案

政事

郭卓堅又入稟  申禁律政司處理兩宣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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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卓堅又入稟 申禁律政司處理兩宣誓案

2017年08月21日 14:07 最後更新:14:07

有「長洲覆核王」之稱的郭卓堅,今再入稟高等法院,控告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指其執法和處事不公,違反基本法25條。

入稟狀指,當時律政司以公帑為前候任特首梁振英就職宣誓案聘請律師抗辯,但被取消議員資格的6人,即梁國雄、姚松炎、劉小麗、羅冠聰、游蕙禎及梁頌恆,卻沒有得到律政司的任何援助。郭卓堅要求法庭頒令禁止律政司處理兩宗就職宣誓就職案。


游蕙禎今現身法庭支持郭卓堅,對於她與梁頌恆的立法會宣誓案上訴案,游蕙禎表示到現時未有足夠資金繳付開庭按金,她又指雖然之前已籌得約60萬元的資金,但部分已用作繳付律師費及訟費。游蕙禎又認為自己的上訴案是「有機會的」,希望可以再找尋更多法律依據作為上訴理據。


游蕙禎還呼籲大眾關注在囚的「政治犯」,又直言自己已有心理準備要被收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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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卓堅入稟覆核區選候選人取得「三會」提名違憲 被裁定敗訴

2023年12月01日 17:57 最後更新:19:30

郭卓堅早前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挑戰區議會選舉候選人須獲地區「三會」委員提名的機制違憲,違反港人享有選舉及被選舉權利,要求法庭取消該提名機制。

高院法官高浩文。資料圖片

高院法官高浩文。資料圖片

高院法官高浩文下午頒下書面判辭,裁定區選候選人須取得「三會」委員提名的機制合憲,判郭卓堅敗訴。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郭卓堅離開法庭時表示,會與律師商討後才決定是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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