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特首梁振英最近加入兩間公司擔任董事,被議員指有利益衝突之嫌。不過睇番CY做的是非謀利公司,講唔上有乜利益衝突。
CY出任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香港中心有限公司及大灣區香港中心有限公司的董事。特首辦話,於本月11日(本周一)收到梁振英出任兩公司的通知,現正處理。特首辦話根據梁振英提供的資料,那兩間香港公司都是沒有股本的擔保有限公司,不會參與商業或專業服務。
知情人士話,據前行政長官離職後聘任指引(Guidance Note on Post-office Employment for Former Chief Executives),當中第4(a)條指前行政長官離職後一年內,不得接受聘用,不能出任任何商業或專業的董事或合夥人,或自己開展任何商業或專業。但第5條規定的情況例外。
指引第5條規定,前行政長官在離職後3年管控期內,在三種情況下,可以不用尋求委員會批准,出任全職或兼職職務,包括: 1. 中央政府或特區政府任命的職位。2. 慈善、學術或其他非謀利組織的任命。3. 非商業性的地區或國際組織的任命。
知情人士話,指引列明前特首出任上述三種組織的職務,無論受薪與否,皆不需委員會的批准,僅需知會委員會。據悉CY出任董事的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香港中心有限公司及大灣區香港中心有限公司,都是註冊非謀利組織,CY更沒有受薪,所以僅需知會委員會,不用委員會批准。
佢話議員指CY出任這兩間公司董事有利益衝突之嫌,但這兩間公司並非謀利,CY自己又唔受薪,公司和個人都無利益,自然談不上利益衝突。
Ariel 倒覺得,事件的新聞性在於,CY參與搞這兩間非謀利公司,證明佢對大灣區和一帶一路事務都好有興趣喎。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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