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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歌--民族之魂

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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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歌--民族之魂

2017年08月30日 20:33 最後更新:20:40

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國歌法》草案,草案規定在公共場合惡意修改國歌歌詞,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由公安機關處以警告或者15日以下拘留。預料人大常委會將國歌法列入香港及澳門《基本法》附件三的草案,由特區公布或立法實施。

1997回歸中國後,開始有不少場合會奏起國歌,我自己例必肅立,並跟著唱國家。我覺得對國旗、對國歌的尊敬,是對國家民族最基本的尊重,無關乎是否認同政府的政策。

在上世紀70年代,電視台深夜節目結束時,會播放英國的國歌《天佑女王》(God Save the Queen)。那時年紀少少的我,心中已起疑問,為什麼我們中國人睇電視,睇完要播一個英國女王的畫面,當時年紀太小,還沒有香港是殖民地的概念。

到入中學讀了中國歷史,讀到清朝在1842年敗於鴉片戰爭,割讓了香港作殖民地, 才知道為什麼電視要播英國國歌。對滿清政府的喪權辱國,引以為恥。

到回歸之後,最近幾年,在運動比賽上看到很多噓國歌的場面,在互聯網上看到不少改寫國歌的歌曲,有些充滿粗口,不堪入目,自己很接受不了,認為對中央政府不滿,對特首有意見,儘管提出就好了。噓自己國家的國歌,燒自己國家的國旗,侮辱自己國家的象徵,太不像話。

對這些錯誤的行為,沒有太多人敢出來反對,怕這樣講會被批評為親中,保皇。錯誤沒有糾正,就會愈演愈烈,甚至以錯為對。久而久之,在年青人的世界,會變成你不夠膽惡搞國歌,你講少一點粗口,你就是不正常了。

不少人仰慕美國文化,可以看看美國是怎樣。美國《國旗法》(United States Flag Code)規定,公民必須在國歌演奏期間面向國旗或國歌方向,右手按在心臟位置,軍人穿著制服時則須行軍禮,相關法例並未訂明違法的罰則。2016年巴西奧運會,助美國隊奪得女子體操團體金牌的黑人選手道格拉斯(Gabby Douglas)在頒獎儀式上,沒有按規定在奏國歌時以右手按左胸及面向國旗,結果被美國輿論大肆評擊,最後要向公眾道歉。美國社會就有自覺尊重國歌的精神。

國際體育世界,明顯否定噓國歌的行為。2015年6月香港對不丹以及香港對馬爾代夫的世界盃外圍賽期間,就發生本地球迷噓國歌事件,結果香港足總收到國際足協的警告信,表明按國際足協紀律章則,主場球會需為觀眾的不當行為負責。本地球迷,顯然未有足夠自律,也不太懂國際規則。

全國人大的《國歌法》草案規定「奏唱國歌時,在場人員應當肅立,舉止莊重,不得有不尊重國歌的行為」。有泛民議員就爭拗什麼叫肅立,如何叫莊重。

很可東西都可以爭拗,但更應該討論的是自由與自律的關係。我們重視自由,但行使自由權利時,若無適當自律,會侵犯到其他人自由的權利。那些把國歌改成粗口歌的人,有無想一想他們這些行為,對尊重國歌的人,是何等大的侮辱?當他們嬉笑怒罵之時,有無顧及其他人的感受?

每一國家,都有其民族精神,而國歌與國旗,往往是民族精神的代表。一個國家如其多數國民會隨意侮辱國旗國歌,離亡國亦不遠矣。反對政府,亦要合乎尺度,不可有失分寸。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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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讀聖經都犯法了

2024年05月06日 20:02 最後更新:22:18

小說家喬治‧奧威爾在《動物農莊》有名句:人人平等,但是有些人更加平等。這些話用來形容美國十分適切。

美國大學校園爆發支持巴靳斯坦人的示威。美國政府立即出手,總統拜登將示威標籤為「反猶太」,話「反猶主義」不應在大學校園以至美國任何地方有立足之地,稱如對近日示威事件沉默將「儼如幫兇」。

美國眾議院兩黨高度配合,馬上光速立法,在5月1日就《反猶太主義意識法案》進行了投票,最終以320票贊成和91票反對,通過法案。

該法案從法律上確定了猶太人和以色列在美國享有至高無上、不容質疑的地位。

法案界定什麼是「反猶」行為,由「國際大屠殺紀念聯盟」(IHRA)2016年制定的標準來定義。該法案因而規定,「對猶太人本身或猶太人作為集體的權力做出虛假、非人性、妖魔化或陳規定型的指控——例如,特別但不限於關於世界猶太人陰謀或猶太人控制媒體、經濟、政府或其他社會的神話機構」,就是反猶。

「指責猶太人應該作為一個民族、對單個猶太人或群體所犯下的真實或想像的不當行為負責,甚至對非猶太人所犯下的行為負責」,也是反猶。

「使用與經典反猶太主義相關的符號和圖像(例如,聲稱猶太人殺害耶穌或血腥誹謗)來描述以色列或以色列人」,亦是反猶。

「否認猶太民族的自決權,例如聲稱以色列國的存在是種族主義的表現」,這種針對以色列的言行,自然是反猶了。

結論很簡單,《反猶太主義意識法案》通過後,大學生支持巴靳斯坦的示威,攻擊以色列國的行為,會跌入「反猶」的指控中。

不過該法案也有很大副作用:

1.     聖經也反猶。

美國眾議員瑪喬麗.格林反對該法案,她說聖經福音書將因此犯有反猶主義罪行,她不可能支持這樣的法案。

聖經講到耶穌被他的門徒猶大出賣,繼而被猶太人害死。

世界名畫「最後的晚餐」就是描述耶穌與他的12門徒聚餐,慶祝逾越節。但其中一個門徒猶大卻在暗中背叛了耶穌,收到30塊銀幣的報酬,走到耶穌面前,親吻了他,這個吻其實一個暗號,幫忙抓捕耶穌的人辨認誰是耶穌。結果在猶太人的審判中,耶穌被判死刑。

《馬太福音》第27章,是馬太福音書次長的一章,共66節,全章記述基督為罪人受死的經過。當時只有羅馬帝國的巡撫彼拉多才有權將耶穌處死。但彼拉多不想處死耶穌,因為他沒有發現耶穌有任何罪行。彼拉多很為難,就按照逾越節釋放囚犯的習慣,讓民眾選擇釋放耶穌還是一個作亂殺人的囚犯巴拉巴。結果在猶太祭司長等人的煽動下,民眾選擇了釋放巴拉巴。彼拉多決定將耶穌釘上十字架。

彼拉多見多說也無濟於事,就洗洗手,然後對眾人說:「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承當罷。眾人都回答說:他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

按《反猶太主義意識法案》,聖經說「猶太人殺害耶穌」的故事,是實實在在的反猶了。

2.     莎士比亞也反猶。另一個涉嫌反猶人士是大文豪莎士比亞。莎士比亞的名作《威尼斯商人》又叫《威尼斯猶太人》,講述威尼斯商人安東尼奧(Antonio),為幫助好友,而向放高利貸的猶太人夏洛克(Shylock)借錢,答應若無法還錢,就割下自己的一磅肉抵債。怎料安東尼奧的商船在海上遇險,因而無法如期還款,被夏洛克告上了法庭,安東尼奧還不到錢,夏洛克就要割下他一磅肉來抵償。

《威尼斯商人》中的猶太人夏洛克,是一個典型的貪婪和殘忍形象,人見人厭,這部經典莎劇,按《反猶太主義意識法案》,就是妥妥的一部「經典反猶主義」的作品。

可以這樣總結,美國經過一輪操作,在短短兩個星期,拘捕超過2200個示威學生,並快速立法,將他們的行為定為非法。全世界想鎮壓學生示威的政府,都可以向美國好好學習。

有人說在美國連總統也可以罵,有高度的言論自由。其實在美國罵總統也可以,但就不能罵猶太人。禁區不同,原理一樣。

香港訂立國安法例,美國制裁香港官員。美國制定防止反猶法例,世界各國又可否制裁美國官員呢?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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