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民思潮前召集人林朗彥,被控2013年11月,在行政長官梁振英到沙田官立中學,出席施政報告地區諮詢會時示威,衝擊警方防線及搬走鐵馬,早前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惟感化官主動寫報告給法庭,指林「玩失蹤」,裁判官決定將林還押候訊,再決定他是否適合繼續做社服令,或須即時監禁。

林朗彥早前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

林朗彥早前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

林朗彥(21歲)早前就一項非法集結罪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惟感化官主動寫報告給法庭,指林「玩失蹤」,不接電話、遲大到及工作期間不知所終。早於1月判刑時,林曾經與感化官失去聯絡,裁判官已特別點名希望林切忌馬虎了事。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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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官稱,報告提及林朗彥沒有遵從感化官指示,表現不理想,據悉林在屯門進行感化服務時,聲稱「無錢食飯」而要提款,結果他前往深水埗提款後一去無回頭。林朗彥稱自己有很多疏忽及態度問題,或輕率工作安排,但仍希望完成社會服務令。裁判官決定將林還押至5月20日,索取進一步報告,視乎他是否適合繼續做社服令,或須即時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