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盤工人今年三月,在荃灣一間酒家內推跌年89歲老婦及搶去其手袋,被控一項搶劫罪。被告陳志堅(51歲)今於區域法院被判監32個月,加上早前因另一宗傷人案獲判緩刑的1個月刑期,合共入獄33個月。

法官判刑時指,幸而受害人未受到嚴重身體傷害,但搶劫乃嚴重罪行,無論因任何原因干犯此罪都必須判處監禁,因此認為被告並無任何求情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