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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拳襲八旬翁表證成 男護士自辯曾遭事主踢打

社會事

涉拳襲八旬翁表證成 男護士自辯曾遭事主踢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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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拳襲八旬翁表證成 男護士自辯曾遭事主踢打

2017年01月24日 18:59 最後更新:19:00

涉嫌於北區醫院揮拳襲擊八旬曾姓老翁,令其左眼瘀傷腫脹的男護士邵伯強(52歲)早前否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今日於粉嶺法院續審,裁判官裁定表面證供成立,被告選擇自辯,案件將押後至下月9日裁決。由於被告早前曾違反不准離境的擔保條件,被告不獲保釋。

邵伯強否認控罪

邵伯強否認控罪

邵自辯時稱,他在當日凌晨4時為當事人更換鹽水及通鹽水喉管時,遭當事人踢打,令其感到疼痛,他曾以手擋及蹲下躲避,及後離開病床,他不久後回去,把老翁縛緊,令其能夠繼續為老翁處理鹽水事宜。

控方質疑被告指,其書面口供並沒有提及遭當事人踢打,被告指由於他在錄取口供時十分疲倦,未能把所有細節都一一憶起。控方又指,排板中亦未有見被告標註老翁心情暴躁及踢打他,被告指,他已在交更時告知接更同事,因為未有寫下,但也認為寫下會更好。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被告完成自辯後,辯方即作結案陳詞,指控方已傳召多名證人出庭作供,但沒有證人能指出被告曾打老翁,只有一名病人能指出老翁受襲,惟施襲者的貌特徵與被告並不吻合,而由於所有值更的人都沒有打過老翁,因此才推敲出被告是施襲者。

另外,兩位健康助理於7時許為被告換尿片時,都沒有發現老翁身上有傷勢,最早發現時間是在8時40分,而亦無跡象表示,控方所指的,被告於6到7時間曾對老翁施襲。而被告沒有在排板寫下老翁情緒暴躁、曾對被告施襲一事,只能歸咎於其失職。另外,被告在錄取口供時,已有逾20小時未有睡眠及進食,因此思緒混亂,未能在錄口供時提供準確答案。

案件將押後至下月9日裁決,由於被告早前曾違反不准離境的擔保條件,被告不獲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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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送危殆病人轉院時掉落 北區醫院實習醫生遺失34名病人資料

2024年03月13日 21:18 最後更新:21:50

北區醫院一名實習醫生,在協助一名危殆病人轉院後,發現違失一張病房病人清單,清單上載有34名病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年齡、性別、所屬專科等資料,但不涉及其他臨床資料。

醫管局。資料圖片

醫管局。資料圖片

醫管局說,初步調查顯示,該名實習醫生3月8日早上列印載有病人資料的病房病人清單,並隨身攜帶以方便日常工作。他當日曾協助護送一名危殆病人到威爾斯親王醫院接受進一步治療,並自行乘搭的士返回北區醫院工作,其後懷疑遺失有關清單。

威爾斯親王醫院。資料圖片

威爾斯親王醫院。資料圖片

局方又說,這名實習醫生其後通知威爾斯親王醫院的人員協助尋找,直至12日仍未能在醫院範圍尋獲有關清單,懷疑該清單於乘搭的士期間遺失。北區醫院接獲報告後,再次搜查有關醫院範圍,未能尋獲該份病人名單,已就事件報警,並呈報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北區醫院。資料圖片

北區醫院。資料圖片

北區醫院則表示,已陸續聯絡受影響的病人和家屬致歉及解釋事件,事件不會影響臨床服務,院方已再次提醒所有員工,需要妥善存放及處理病人資料,不應將載有病人個人資料的病人清單帶離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