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湯丹丹去年因虐兒被判簽保守行為,但再因勸停兩兒玩平版電腦不果,怒搣他們手腳涉虐兒被捕,她早前承認一項虐兒罪,今於西九龍法院被判監14天,緩刑一年。
案情指,婦人於去年暑假期間與已離婚的丈夫輪流照顧兩名分別6歲及9歲的兒子,長子某天需回校上課,故吩附兩名兒子停止玩平版電腦但不果,婦人盛怒下搣兩名兒子的手腳,其後長子把身上瘀痕拍下並透過facebook傳送給父親,父親代為報警求助。
辯方求情指,被告溫文有禮,惟在今次事件上於處理情緒上有所不足。被告自知與兩子相處時有衝突,故會到圖書館借閱有關親子關係的書籍閱讀。被告經考慮下亦決定放棄兩子的撫養權,因她認為自己日後與兩子相處時還是會衝動。
裁判官指,被告的感化報告屬正面,被告已知道自己在今次事件中,用不適當的方法教導小朋友並已知錯。裁判官指明白小朋友「難教」,但襲擊小朋友是不容許的,但念被告因教子心切而犯事,故判處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