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歲清潔女工擔心犯下販毒案的兒子坐牢,遂向兒子同案被告的女友提出給她「安家費」,作為承擔刑責的補償,被控一項煽惑他人妨礙司法公正罪罪成,案件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考慮到被告承認控罪,判處她即時入獄6個月。

裁判官於判決中指出,雖然被告為單親媽媽,需獨力養大 「專注力失調及過度活躍症」的兒子,但被告所犯為嚴重的罪行,其次,被告不只一次游說兒子女友承擔控罪。母愛不能為文明社會所容忍,故需即時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