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醫學美容集團涉於5年前推銷未經驗證的CIK療程,導致一死、兩傷殘,案件今在高等法院續審。死者陳宛琳的丈夫楊錦開首先出庭作供。他於妻子離世後發現,她於兩年間共簽帳約100萬元給DR集團。

DR美容案,死者陳宛琳的楊錦開出庭作供。(資料圖片)

DR美容案,死者陳宛琳的楊錦開出庭作供。(資料圖片)

楊表示與陳在1991年結婚,育有一對子女。妻子協助他打理在灣仔經營的茶餐廳。他指2012年10月3日約晚上9時看見太太,她當時身體不適,覺得「好攰,有少少感冒跡象」。他叫女兒與太太去看醫生,回家後又吩咐子女輪流照顧母親,他曾用手摸過她的額頭,覺得有點熱。


翌日早上8時,死者陳宛琳(46歲)照常到灣仔經營的茶餐廳上班,丈夫楊錦開指陳當時面色蒼白,嘴唇呈黑色,便叫女兒再跟她看醫生。楊在下午收到女兒電話,始知陳進入律敦治醫院深切治療部。他晚上入病房探望陳時,楊指陳已插喉處於昏迷狀況,「佢都冇晒知覺」。他指每天前往醫院探望妻子,嘗試與她溝通,說話時看到妻子「會流眼淚」。陳宛琳最終於10月10日逝世。

DR醫學美容集團涉於5年前推銷未經驗證療程,導致一死、兩傷殘。被告周向榮。 (資料圖片)

DR醫學美容集團涉於5年前推銷未經驗證療程,導致一死、兩傷殘。被告周向榮。 (資料圖片)



楊錦開表示,在10月4日死者陳宛琳入院當天,有一個自稱DR美容顧問Tracy的人,問他發生甚麼事。但他當時都不清楚。他之後從警方得悉,陳因打「DR嘅針」才會病。楊在陳留院期間,也發現陳的支票簿、存摺簿內的錢「唔見左好多」。有銀行的人打電話稱,關於DR的款項,使用信用卡後未有還清款項,但沒有指明金額。楊之後發現,陳支票簿在2011至12年期間,有多張關於DR的存根。

控方指被告麥允齡沒有履行醫生責任。(資料圖片)

控方指被告麥允齡沒有履行醫生責任。(資料圖片)

楊之後對照支票存根和月結單,估計陳於2011年至2012年9月期間,總共簽帳100萬元給DR集團。

他又指妻子於2009年時做過子宮切除手術,但手術後沒有影響健康,楊認為陳一切正常。陳於2010年說因工作疲倦,想做「Facial」,做完會精神點,楊指就是當時首次聽過DR集團。主控問楊,陳是否審慎的人,楊說:「係好審慎。」主控又問若然知道療程或會受細菌感染風險,會否批准妻子。楊表示會阻止她,又指「洗咁多錢做療程都會阻止佢,佢平時都好慳儉 。」

DR案中32歲被告陳冠忠(資料圖片)

DR案中32歲被告陳冠忠(資料圖片)

三名被告為62歲的周向榮、35歲的麥允齡、32歲的陳冠忠,他們於2015年2月6日被捕,被控一項誤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