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香港信興集團創辦人蒙民偉的遺產執行人,東亞銀行董事局主席兼行政總裁李國寶及律師蔡奮強,入稟要求法庭頒令,在蒙民偉前妻楊雪姬及遺孀王蓓芬爭產案,及帳目呈堂案未有最終結果前,原告有權決定不分配死者的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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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國寶及蔡奮強,日前入稟高院,控告蒙的長女蒙倩兒、次子蒙德揚、遺孀王蓓芬、幼女蒙珮兒及信興集團相關公司。原告李國寶要求法庭頒令,在蒙民偉前妻楊雪姬及遺孀王蓓芬爭產案及帳目呈堂案未有最終結果前,原告有權決定不分配死者的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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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電飯煲大王」之稱的蒙民偉於2010年7月21日病逝,終年82歲。原告續指,根據死者遺囑,遺產執行人有完全及不受限制的酌情權來繼續管有遺產及維持現狀,在遺產執行人認為合適的情況下,也能出售或投資任何遺產中的股份、基金、債券、土地、物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