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於歐盟早前裁定Google搜尋器違反歐盟反壟斷法,立法會議員謝偉俊提出質詢,詢問競委會有否就相關問題對Google進行相關調查。署理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楊偉雄指,不同司法區就事件有不同看法,會繼續留意有關事態發展。
楊偉雄表示,根據《競爭條例》,競委會必須有合理因由懷疑,方可進行調查,對於是否正在或會否調查個別個案,不會公開評論。他繼指,就Google公司是否不當地操控搜尋結果,不同司法管轄區有不同看法。Google表明不認同歐盟的決定,將考慮上訴;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則決定結束對Google公司的反競爭調查。他認爲這是一個複雜的課題,不同的司法管轄區有不一致看法。競委會一直與其他司法管轄區的相關部門保持聯繫,會繼續留意有關事態發展,並監察本港情況。
被問及本港有否措施保障使用者在網上搜尋時不被操控結果,楊偉雄指,互聯網搜尋器顯示結果的先後次序,是根據不同搜尋器背後演算法的邏輯來排列,例如通往某網站的連結多寡等。互聯網搜尋服務供應商在提供搜尋結果時同時顯示廣告,本身並不等同誤導,而本港亦有消委會確保消費者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