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署理高級監督李漢華,涉聯同下屬安排內地情婦「假結婚」來港定居及產女一案續審。女被告一方爆出另一版本,指女被告與廖姓男子自一二年中結識後打得火熱,同年底已發生關係,意指二人乃「真結婚」。惟以特赦證人身份作供的廖姓男子則一一否認。
案中的三名被告為海關署理高級監督李漢華(五十三歲)、高級關員林銳強(四十六歲)及李的情婦童曉紅(三十二歲)。三人均否認串謀詐騙入境處職員,務使前年三月與案中特赦證人、港男廖健明「假結婚」的童以來港探親為由,進入及逗留本港。
童的「老公」廖健明(四十四歲)昨續以特赦證人身份供稱,約一二年破產時,林曾出手相助,「覺得欠佢人情」,故答應參與「假結婚」。
童的代表大律師昨盤問廖時卻指,童、廖二人於一三年中在林介紹下認識,一個月後開始約會,同年底在時鐘酒店發生關係,並於一三年初到律師樓註冊結婚;廖每月給予童四千元作家用。
數月後,童向廖報喜指懷孕,廖當時十分高興,「仲話想生個仔,就有丁權。」一三年七月,廖帶童到醫院產檢及照超聲波,其間雀躍地問醫生「生仔定女」,惟得知生女後大歎可惜。
童一方續指,二人關係在女兒出生後急轉直下,多次因家用問題起爭執及掌摑女方。童最終在一四年十月提出離婚。
廖昨逐一否認辯方指稱,並堅決否認二人是「真結婚」,但他承認曾陪童到醫院進行產檢。他解釋是童要求才陪她。案件今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