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著名導演英達在美國因涉嫌洗錢被捕,美國檢方表示英達持有美國綠卡,儘管已經簽署認罪書及和解書,但是仍有可能面臨30個月的刑罰。

英達 (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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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檢方回應英達洗黑錢一案時表示,英達持有綠卡,擁有美國合法的永久性居民身份,但他不是美國公民,只是能夠合法居住在美國。檢察官辦公室發言仲透露,英達今次的量刑可能會在監禁24個月到30個月不等,但是法官可以不限於這一範圍,最高可判處10年以內的監禁。而至於最終將如何定罪暫時還未能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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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達從2010年3月到2011年11月期間,曾多次從中國轉入總計約63余萬美元(約489萬港元)的資金。每次入境美國,他都會攜帶3到7萬美元不等入境。而英達的認罪協議則顯示,認罪可能導致他被美國驅逐出境以及未來被拒絕再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