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星島日報》報道,滙豐繼去年向銀行機構客戶收取負利率後,現正修訂涵蓋所有客戶的服務條款細則,以便有需要時可以向客戶實施負利率,新條款將於7月1日生效,並已在通知本港客戶有關新安排。
滙豐發言人接受查詢時表示,由於個別貨幣的基準利率已為負數,因此該行現正通知香港客戶,改變繳付利息的安排,使負利率適用於相關貨幣的存款。
據了解,滙豐即將致函本港的零售銀行、工商金融,以及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客戶有關修改條款細則,當個別貨幣的基準利率為負數時,該行可向客戶的相關正數存款結餘徵收負利率,即客戶存款至銀行要「倒貼」利息。
滙豐強調,根據目前的市場環境,沒計畫向零售和中小企客戶徵收負利率;然而,考慮到市場環境和形勢的變化,故須保留彈性,以便有需要時可付諸實行。
去年8月起,滙豐已向銀行機構客戶的相關存款結餘徵收負利率;同時,該行計畫若私人銀行客戶的歐元及瑞士法郎存款結餘達某一水平,便會徵收負利率。未來亦有意向特定非銀行金融機構客戶徵收負利率。
根據新條款細則,若落實負利率將每日計息;如定期存款設有自動續存指示,滙豐有權隨時單方面停止執行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