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0388)為吸引新經濟行業來港上市,建議就「同股不同權」設立創新板,有關諮詢剛上周五(18日)完結。香港投資基金公會表示,不支持同股不同權公司在港上市,憂慮會損害投資者保障,並建議港交所延長諮詢期限。立法會金融服務界議員張華峰亦對設立新板有保留。
香港投資基金公會主席柏智偉表示,諮詢文件假設只能夠引入同股不同權架構,才能吸引新經濟行業來港上市,但過去數年,有為數不少的新經濟行業公司在主板上市,當中不乏大型公司。現時港交所A1的申請名單中,也不乏新經濟公司,故相關前設並不成立。
此外,一旦香港引入同股不同權,各地市場為保持競爭,亦會相對地降低公司治理水平要求,從而令全球標準下降。他認為,在討論引入雙重股權架構時,應深入了解本港市場的特質,不同交易所面的市場參與者亦不同,不一定要跟隨競爭對手的行動。
投資公會建議,假如成立創新板是事在必行,建議新板監管應全權由證監會負責,現時亦應該對現行的監管制度作全面檢討,例如是否就上市審批權交由證監會負責等。公會又建議,港交所應考慮就文件加發第二部分,詳細說明建議所涉及的風險,相應的投資者保障機制等,達至更公平的討論。
立法會金融服務界議員張華峰表示,已透過經民聯遞交意見,不支持成立第三板。他認為,創新板給予次一等的觀感,大型企業未必會有興趣上該板,也會造成投資者的混亂。他建議,可以分階段容許同股不同權公司上主板,並透過股份代號區別。
創業板改革建議方面,張華峰表示,不支持港交所提升轉板要求建議,應維持現有的簡化轉板機制,因上市門欄已被建議提升,若轉板要求再提升,如同重新申請新股上市,會增加上市公司的成本負擔。